光泽县自然资源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光自然资拍告字〔2024〕1号
经光泽县人民政府批准(光政综〔2024〕15号),光泽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规划指标要求、竞买保证金及出让起始价:
地块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拍卖起 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GZP202401 |
中心城区350723-01-A-24地块 |
4501 |
商服用地-旅馆用地 |
1.0<容积率≤1.6 |
≤45% |
≥20% |
40年 |
466 |
233 |
2 |
二、地块规划条件详见《光泽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中心城区350723-01-A-24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的意见》(光自然资函〔2024〕2号)。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在本县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或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该地块竞买),在规定的时间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仅单独申请。
四、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25日,到光泽县自然资源局2楼空间用途管制股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25日到光泽县自然资源局2楼空间用途管制股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17时(以资金到达本公告指定帐户为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3月26日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4年3月26日15时00分在光泽县洪济路15号(县住建局隔壁)行政服务中心主楼3楼第一开标厅进行。
八、其他需要公告事项:
1.本次拍卖地块的竞买人数须达到2人以上(含2人),若人数不足2人,将终止本次拍卖活动。
2. 竞得人需自持,不得对外销售(含整体销售或分割销售)。
3. 竞得人如果是自然人或不是在光泽县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业,竞得人应在合同签订90日内在我县注册新公司,并与光泽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4. 竞得人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土地出让金缴纳比例不得低于总价款的50%,60日内足额缴纳。
5. 地块受让人在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前应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砂石量评估,编制评估报告,对剩余砂石进行有偿出让,具体程序与我局地矿股联系。
6.未尽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中竞买须知的相关内容。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光泽县217路44号;
联系电话:0599-7924108;
联 系 人:林女士
开户单位:光泽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 户 行:光泽县信用联社营业部
账 号:9050910010010000021007
开户单位:光泽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 户 行:建行光泽支行
账 号:35001677507050002384
开户单位:光泽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 户 行:邮政储蓄银行光泽县支行
账 号:100166727080010001
开户单位:光泽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 户 行:农行光泽县支行
账 号:13-9801010400062310000000049
开户单位:光泽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 户 行:工商银行光泽县支行
账 号:1406680929022000103
开户单位:光泽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南平光泽支行
账 号:406570040964
光泽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