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阳市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转
经营性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撤销的通知
各产权单位、各承租人:
根据潭政编办[2014]18号文,撤销“建阳市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转经营性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非转经”中心),“建阳市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转经营性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原有职能划转到“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6月份起原委托“非转经”中心管理的“非转经”资产均转由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原产权单位与“非转经”中心的委托管理协议不办理变更,原协议有效,原承租人与“非转经”中心及产权单位共同签署的租赁合同到期前依旧有效。
特此通知!
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