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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阳市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转经营性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撤销的通知

【信息时间:2015-07-0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关于“建阳市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转

经营性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撤销的通知

 

各产权单位、各承租人:

根据潭政编办[2014]18号文,撤销“建阳市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转经营性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非转经”中心),“建阳市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转经营性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原有职能划转到“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6月份起原委托“非转经”中心管理的“非转经”资产均转由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原产权单位与“非转经”中心的委托管理协议不办理变更,原协议有效,原承租人与“非转经”中心及产权单位共同签署的租赁合同到期前依旧有效。

特此通知!

 

 

 

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