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阳区工程建设招投标简易招标的执行
各行政、企事业单位:
根据2016年3月25日《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二次)摘要:“会议决定:我区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意见》和《福建省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施工简易招标办法》规定情形的,从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