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阳区北门新村雨污分流提升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南平市建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潭发科批(2022)108号、潭发科批(2022)118号、潭发科批(2022)17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平市建阳区潭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财政补助,,招标人为南平市建阳区潭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朱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南平市建阳区北门新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主要对现有北门新村的排水管道雨污混流的主次干道进行提升,改造道路总面积11567.00㎡,雨水管道1983m,污水管道3003m。DN200及以上的管材主要采用HDPE缠绕结构壁B型管:DN150及以下污水接。项目总投资:999.54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道路工程、综合管线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要求为准,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2015版)的规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单项合同额 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的规定,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9777604(含暂列金451538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 【2015】13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作为否决条款。4、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或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或仍处于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质量安全黑名单或文明施工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投标都将被否决,(但是若属于《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建建〔2021〕2号)文件中涉及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制度的条款除外)。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6、a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或若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b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c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d投标人在投标时及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7、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我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类别的企业资质证书,按照省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0〕2号)规定有效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的,以及有效期于2022年内届满的,其有效期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8、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由于投标人名称变更,造成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将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用信封单独密封,封套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由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将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9、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月19日 08:00:00至2022年7月25日 23:59:59通过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ggzy.np.gov.cn/jy/)本项目公告页面下端“我要投标”界面进入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无业务系统下载记录的将会影响后续投标,请各投标单位注意及时下载相关资料!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年8月11日 17: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柒万元整(¥17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②、⑥ 种形式中的任意一种形式提交:①现金形式: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一个工作日下午 17:00:00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E3507030701100423”,投标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农行建阳支行 ;帐户名称: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139301010400346977093114536;或②银行保函形式:a.依据闽建筑[2015]29号文和南建筑(2019)2号文的规定:投标人可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保证金。b.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保证金的,银行保函应是建筑业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或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上述所称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许可开展保函业务、营业地在本市的金融机构,包括各商业银行的分行、支行,不包括银行分理处、储蓄所。重要提示:建筑业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若为分理处或储蓄所的,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还需附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该储蓄所、分理处总行出具的证明该分理处、储蓄所具有开保函资格的证明文件,否则该银行保函将被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作出不利于投标单位的判定,请各投标单位注意!。c.投标人应提交银行保函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且应符合以下要求:依据闽建筑(2020)8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投标人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下简称“投标保函”)的,下列事项作为实质性要求:(一)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二)电汇或银行转账单及保函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格式详见附件)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d. 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招标人应当不予退还。所涉及的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的,金融机构应当配合招标人按照投标保函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金融机构不配合招标人履行合同义务的,各级招投标监督部门应予以曝光并将信息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行政监督平台向社会公开;或⑥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根据南建筑(2016)3号文《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若投标单位缴交的年度保证金不足时,无须补足,若投标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任意一种可没收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则必须按投标保证金金额足额补齐。依据南建筑〔2022〕8号文《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业诚信激励失信惩戒工作的通知(试行)》的规定:南平市建筑业龙头企业和龙头培育企业在南平市行政区域内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可免缴投标保证金,但发生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应按照要求支付,南平市建筑业龙头企业和龙头培育企业在投标时需在资格文件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扫描件处附上南建筑〔2022〕7号文《南平市住建局关于公布2022年度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及其附件。重要提示: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不包括电子保函。电子交易平台显示允许采用电子保函形式为平台系统固化模板,本项目招标人不采用电子保函。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以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为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8月12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建阳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ggzy.np.gov.cn/jy/)、南平市建阳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jyctjt.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建阳区潭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人民西路498号城投大厦5楼,邮编:3542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9-5822276,传真:/
联系人:李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朱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401,邮编:350000
电话:19959231836,传真:/
联系人:纪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ggzy.np.gov.cn/jy/
联系电话:0599-831711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平市建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平市建阳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
地址:建阳区西桥西路1号、南平市建阳区人民西路498号城投大厦7楼
联系电话:0599-5812908、0599-583863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武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层四区
联系电话:0599-5620080、5625566
建阳区北门新村雨污分流提升工程
补充通知(二)
各投标人:
招标编号:E3507030701100424001“建阳区北门新村雨污分流提升工程”招标文件内容补充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中工程建设规模现更改为:本工程主要对现有北门新村的排水管道雨污混流的主次干道进行提升,改造道路总面积11567.00㎡,雨水管道1983m,污水管道3003m。DN200及以上的管材主要采用HDPE缠绕结构壁B型管:DN150及以下污水接户管管材主要采用UPVC平壁实壁管。建设内容:道路工程、综合管线工程。
二、原招标文件中招标范围和内容现更改为:本次招标项目范围为对现有北门新村的排水管道雨污混流的主次干道进行提升,改造道路总面积11567.00㎡,雨水管道1983m,污水管道3003m。DN200及以上的管材主要采用HDPE缠绕结构壁B型管:DN150及以下污水接户管管材主要采用UPVC平壁实壁管,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三、原招标文件中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修改为: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的规定,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管径<0.8米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
四、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2.1条款K的取值区间
现修改为:本招标项目K的取值区间为8%~12%(含8%,不含12%),按百分数表示的K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K值在所有投标文件按规定解密后,由招标人公开抽取。K值分三次抽取,首先抽取整数位,其次抽取小数点后第一位,最后抽取小数点后第二位。
五、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6.1.1条款6.1.2条款6.1.4条款
现修改为: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6.1.1
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基础、主体结构等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的综合单价
/
6.1.2
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脚手架、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垂直运输机械、基坑支护等措施项目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的费用
6.1.4
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钢筋、钢结构的钢材、商品混凝土、水泥、预制桩、装配式建筑的预制构件等主要材料、设备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材料、设备的单价
六、原招标文件第3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 第1节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随机抽取方式和程序现修改为:随机抽取方式:a ,a、由电子交易平台随机抽取。具体程序:(一)、入围投标人的产生。根据电子交易平台自动生成的投标人代表号,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入围投标人名单:
1、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详“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2项,下同)内的投标人数量不多于(含)50家时,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内的投标人全部入围;超过50家但不多于(含)100家时,从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内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50家入围。
2、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内的投标人数量多于100家时:
(1)采用A类办法的,当招标控制价<0.3亿元, 首先从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内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50家入围。
(2)其次招标控制价小于0.3亿元(含本数),按照南建筑{2022}7号《南平市住建局关于公布2022年度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附件1中南平市建筑业龙头企业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差价绝对值由小到大依次排序,选取前10家(第10家有多家差价绝对值相同的,同时入围),若参与投标的龙头企业不足10家,则按实际参与的家数补充入围,不再另行抽取;
(二)、具体抽取办法:首先由业主代表使用电子交易平台随机抽取其中的五十个球,抽出的球号所对应的投标单位即为入围单位;其次招标控制价小于0.3亿元(含本数),按照南建筑{2022}7号《南平市住建局关于公布2022年度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附件1中南平市建筑业龙头企业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差价绝对值由小到大依次排序,选取前10家(第10家有多家差价绝对值相同的,同时入围),若参与投标的龙头企业不足10家,则按实际参与的家数补充入围,不再另行抽取。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作一致修改。
七、根据闽建筑〔2022〕3号《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二)投标人开展经营管理活动中,应当遵守下列要求: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投标代理人、负责办理投标保证金的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在岗人员,投标人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相关在岗证明材料。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投标代理人、负责办理投标保证金的人员的在岗证明材料为:投标人需在资格文件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扫描件中附上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材料,以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未按规定提交的,按废标处理。
八、根据闽建筑〔2022〕3号《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4.参与施工项目投标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原则上由本单位在岗造价人员使用本单位实名的计价软件编制。若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双方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并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上加盖负责编制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公章以及负责审核的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印章。本项目要求本单位在岗造价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为:投标人需在商务文件其他资料中附上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材料,以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未按规定提交的,按废标处理。若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的,应在商务文件其他资料中提供加盖双方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并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上加盖负责编制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公章以及负责审核的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印章。未按规定提交的,按废标处理。
九、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第二节招标控制价 二、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现更改为: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由招标人另册提供。
2、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为9777604元(大写金额:玖佰柒拾柒万柒仟陆佰零肆元)。
其中:
序号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工程费
措施项目费
其他项目费
合计
1
单项工程 市政工程
8804716元
521350元
9326066元
2
暂列金
451538元
合计:
9777604元
十、原招标文件中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21.18条中现增加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附表二
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
(招标阶段)
工程名称:建阳区北门新村雨污分流提升工程
标段:
名称、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基准单价
(元)
投标单价
风险承包幅度(%)
预拌非泵送普通混凝土 C30(42.5) 碎石31.5mm 塌落度120-160mm
m3
2555.177
451.500
±5
机制砂
4653.902
135.900
3
水泥稳定粒料 水泥用量 5%
2120.831
216.000
4
HDPE缠绕管 DN600(环刚度≥8kN/㎡)
m
847.426
630.770
5
玻璃钢化粪池
408.000
854.700
6
碎石(级配)
2066.492
116.540
7
塑料检查井 DN450
套
340.000
2737.000
8
HDPE缠绕管 DN500(环刚度≥8kN/㎡)
575.882
466.670
9
HDPE缠绕管 DN200
1489.486
47.190
10
HDPE缠绕管 DN400(环刚度≥10kN/㎡)
628.524
282.910
11
HDPE缠绕管 DN315(环刚度≥10kN/㎡)
862.614
169.230
12
67.000
注:1.本表由投标人根据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提供的表格,填写“投标单价”栏,并确保投标单价与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相应单价一致。如不一致,合同履行期间按照不利于承包人的原则调整合同价款。
十一、原招标文件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6节现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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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控制价(或施工图预算)中的单价
(元)
金额
比例
(%)
1153662.36
19.93
632465.32
10.93
458099.47
7.91
478.520
405510.39
7.00
770.000
314160.00
5.43
240829.00
4.16
681.410
231679.40
4.00
356.000
205013.92
3.54
131.040
195182.19
3.37
310.060
194880.15
188.970
163008.17
2.82
631.410
42304.47
0.73
累计比例:
73.19
注:1.本表由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填写。
2. “金额”栏按照数量乘以招标控制价(或施工图预算)中的单价计算。
3.比例为该材料金额占材料费(含设备)的百分比值,累计比例不少于70%。
十二、原招标文件中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 九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扫描件现增加:
到账证明(格式)
编号:(保函开立人自行编号)
(招标人名称):
就(投标人名称)申请开立招标项目编号为(招标项目编号)的(招标项目名称)的(保函金额)元投标保函,我方收款账号为(保函开立人收款账号)的收款账户,已于 年 月 日收到该投标人通过付款账号:(投标人付款账号)的付款账户支付的保函费用。
特此证明。
保函开立人:(盖章)
年 月 日
十三、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单位名称变更的材料递交截止时间顺延至2022年8月26日9点00分,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顺延至投标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点前,招标文件相应部分同时进行调整。
当招标文件、招标的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编号:E3507030701100424001“建阳区北门新村雨污分流提升工程”《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ujian.gov.cn)、建阳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ggzy.np.gov.cn/jy/)上发布。投标人可自行到建阳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 ggzy.np.gov.cn/jy)自行下载及查阅。
特此通知。
招标代理:福建朱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南平市建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平市建阳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
2022年08月11日
补疑文件(一)
现就建阳区北门新村雨污分流提升工程(招标项目编号:E3507030701100423 )的有关问题修改如下:
一、补充通知
1、因系统后台获取文件报名时间设置有误现将报名时间统一更改至2022年7月28日23时59分59秒,招标文件相应部分同时进行调整。
2、投标人质疑时间截止顺延至2022年7月29日下午17点,澄清回复时间顺延至2022年8月1日下午17点,招标文件相应部分同时进行调整。
3、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单位名称变更的材料递交截止时间顺延至2022年8月17日上午9点00分,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顺延至投标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点前,招标文件相应部分同时进行调整。
本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本次补疑文件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建阳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ggzy.np.gov.cn/jy/)、南平市建阳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jyctjt.com/)上发布。
招标代理: 福建朱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7月27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E3507030701100424001
本工程于2022年08月26日上午9:00 分在 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建阳区北门新村雨污分流提升工程
招 标 人:南平市建阳区潭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评标办法
评标专家:肖玲、吴张军、张红、魏敦全、周银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评标参数:招标控制价9777604.0元,K取值区间8.0%~11.99%,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为8659409~9031519元;K值为11.32%,评标基准价为8721893.00元。
3、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中标候选人名称:福建省南平建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林齐忠 闽2352006200702322
工期要求: 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4、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理由与依据
投标人名称
评审结果
依据及理由
福建立润工程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
否决投标
依据招标文件第3.1.15条款约定未按
补充通知(二)第七条规定,提交负责
办理投标保证金的人员的6个月及以上
社保证明材料,按废标处理。
福建宏远建设工程
建瓯市鸿兴建设
福建飞驰建设工程
1. 未按招标文件第4.1.1约定,填写主要
材料和设备清单表中的投标单价。
2. 依据招标文件第4.1.11条款及第五章
第三节第七点约定,投标人采用总价
优惠或总价百分比优惠未体现在各项
投标报价综合单价中,否决其投标。
5、中标人名称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中标人名称:福建省南平建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8698578元人民币
中标工期: 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公示时间
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福建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本项目公示期为2022年08月30日至2022年09月09日。
7、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9-5812908、、0599-5838635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若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服,可在投诉期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招投标监督机构进行投诉。
日期:2022年8月30日
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福建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本项目公示期为2023年07月21日至2023年07月31日。
日期: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