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童游街道办事处七姑村饮水工程已由福建省水利厅以 闽财(农)指【2010】15号、南发改[2010]农业2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阳市童游街道办事处七姑村,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建阳市童游街道办事处七姑村,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童游街道办事处七姑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约人民币43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童游街道办事处七姑村饮水工程预算书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12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由招标人安排;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水利水电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且在福建省内注册登记,并取得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专业(水利水电)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临时贰级建造师资质,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本企业员工。(须经年检合格,必须无中标、无已开工的在建工程);;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无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建造师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0月 25日至2010年10月 29 日(公休日、节假日正常上班),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南平市八一路89号云鹤楼1405室)或建阳办事处(地址:建阳市城关西街东段开元酒家隔壁丁先生13950657966 )购买招标文件;(原购买招标文件收据有效但须拿到购买点更换新的收据否则作废。)
4.2. 招标文件资料费(含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预算书电子文本和施工图)每份人民币 8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下浮率=2.5%。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 壹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须以现金、电汇或转账形式于截标前一天汇到招标文件指定帐户,但不允许以个人、项目部、分公司名义提供投标保证金,否则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原投标保证金可以使用,无须在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 11 月 16 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建阳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地址:建阳童游崇阳北路物资大厦四楼)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代表处。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拟派出的投标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人:建阳市童游街道办事处七姑村;
地址:建阳市童游街道办事处七姑村 ;
电话: 13950681950
联系人: 林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八一路89号云鹤楼1405室,邮编:353000;
电话:0599-6188556;
传真:0599-6187722;
联系人:付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建行南平分行营业部 ;
帐户名称: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
帐 号:3500 1672 4330 5250 5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