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平 市 自 然 资 源 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南自然资告字﹝2020﹞8号
经南平市人民政府批准,南平市自然资源局公开拍卖出让六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拍卖地块一览表)。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在规定时间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可于2020年10月15日8时至2020年11月2日17时到南平市延平区江滨中路235号2楼(南平市土地储备中心)索取拍卖文件、提交书面申请(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及口头等形式的竞买申请)。
五、竞买申请人汇入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日17时(以资金到达本公告指定账户为准)。
六、拍卖时间:2020年11月4日15时。
七、拍卖地点: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平市武夷新区南林片区(闽北卫校旁)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层)。
八、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请汇入以下银行账户:
户 名:南平市土地储备中心
1、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中山支行
账 号:192030100100031274
2、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市分行营业部
账 号:1406049819601084588
3、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延平支行
账 号:35001676107052507963
4、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
账 号:406558388191
5、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延平支行
账 号:13910101040022829
九、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张女士 0599-8867360
十、本公告解释权归南平市自然资源局。
南平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0月13日
拍 卖 地 块 一 览 表 |
|||||||||||
地块 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建设 用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部分重要规划指标 |
出让 (年) |
出让 起始价 (万元) |
土地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
|||
容积率 |
建筑 |
绿地率 |
计容总 建筑面积 |
||||||||
2020-J-YP-06 |
南平市延平区成功路1号 |
33589.4平方米(合50.38亩) |
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铺、商场、超市等) |
1.0<FAR <2.0 |
≤ 20% |
≥30% |
≤67170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计容总建筑面积的10%) |
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
6000 |
2000 |
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倍数 |
2020-J-YP-07 |
南平市延平区成功路2号 |
56666.77平方米(合85.00亩) |
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铺、商场、超市等) |
1.0<FAR <2.0 |
≤ 25% |
≥30% |
≤113330平方米(其中小区配套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5%) |
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
9960 |
3000 |
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倍数 |
2020-J-YP-08 |
南平市延平区成功路3号 |
50846.02平方米(合76.27亩) |
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铺、商场、超市等) |
1.0<FAR <1.6 |
≤ 20% |
≥30% |
≤81350平方米(其中小区配套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10%) |
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
7390 |
2220 |
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倍数 |
2020-J-YP-09 |
南平市延平区延平站东南侧C1-1地块 |
31682.17平方米(合47.52亩) |
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铺、商场、超市等) |
1.0<FAR <1.8 |
≤ 25% |
≥30% |
≤57020平方米(其中小区配套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10%) |
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
6600 |
1980 |
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倍数 |
2020-J-YP-10 |
南平市延平区延平站东南侧C1-2地块 |
50113.20平方米(合75.17亩) |
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铺、商场、超市等) |
1.0<FAR <1.6 |
≤ 25% |
≥30% |
≤80180平方米(其中小区配套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10%) |
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
10270 |
3100 |
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倍数 |
2020-J-YP-11 |
南平市延平区延平站西北侧地块 |
26699.46平方米(合40.05亩) |
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铺、商场、超市等) |
1.0<FAR <1.6 |
≤ 25% |
≥30% |
≤42710平方米(其中小区配套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10%) |
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
5360 |
1610 |
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倍数 |
备注:
(1)2020-J-YP-06地块其他规划技术指标按我局核发的《关于南平市延平区成功路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的意见》(南自然资规〔2020〕61号)执行;
(2)2020-J-YP-07和2020-J-YP-08地块其他规划技术指标按我局核发的《关于南平市延平区成功路1号、2号、3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的意见》(南自然资规〔2019〕45号)执行;
(3)2020-J-YP-09地块其他规划技术指标按我局核发的《关于南平市延平区延平站东南侧C1-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的意见》(南自然资规〔2020〕70号)执行;
(4)2020-J-YP-10地块其他规划技术指标按我局核发的《关于南平市延平区延平站东南侧C1-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的意见》(南自然资规〔2020〕71号)执行;
(5)2020-J-YP-11地块其他规划技术指标按我局核发的《关于南平市延平区延平站西北侧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的意见》(南自然资规〔2019〕44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