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507250701100014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政和县洞宫红河谷生态文明体验区(一期)建设项目-政和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示范区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一体化)已由 政和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 政发审[2021]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政和福旅旅游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招标人为政和福旅旅游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政和县洞宫红河谷生态文明体验区(一期)建设项目-政和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示范区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一体化)。
2.2建设地点:政和县杨源乡洞宫林场
2.3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投资约4091.4081万元。
2.4项目投资估算:本项目总投资约4091.408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约4026.2431万元 。
2.5计划工期:总工期210个日历天,合同签订后,自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算。
2.6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政和县洞宫红河谷生态文明体验区(一期)建设项目-政和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示范区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一体化),工作内容包括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任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3.1、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
3.1.3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有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或城市园林绿化施工总承包或园林景观工程施工或绿化施工等相关范围)且同时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暂停投标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
3.3、人员要求
3.3.1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有风景园林相关专业(含风景园林工程、风景园林设计、园林绿化专业(园林绿化专业是指园林、园林施工、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景观、环境艺术、市政园林等专业,下同)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3.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有风景园林相关专业(含风景园林工程、风景园林设计、园林绿化专业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一方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3.4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有效的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一方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4、其他要求:
3.4.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个,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2项目部管理人员不得兼任。
3.5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17日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21年12月23日18时00分00秒通过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npztb/)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2年1月14 日8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完成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万元;
6.2投标保证金的缴交方式:(1)应从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所在地银行的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银行保函(含电子银行保函)的方式;或(3)年度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7.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np.gov.cn/npztb/)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政和福旅旅游有限公司
地址: 政和县建设大厦三楼
联系人: 徐道禹 电话: 1386061553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609室
电话:0591-28309073、38872069
联系人: 陈先生、张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址: http://ggzy.np.gov.cn/npztb/
联系电话:0599-831727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平市武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廖俊波纪念馆旁)5层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政和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政和县西大街101号
联系方式: 0599-3329053
政和县洞宫红河谷生态文明体验区(一期)建设项目-政和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示范区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一体化)
补充通知(第01号)
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政和县洞宫红河谷生态文明体验区(一期)建设项目-政和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示范区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编号:E3507250701100014001)有关事项答疑如下:
1、招标文件P121页中,钢材、水泥价差计算以政和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第三方审核机构审核确认的相应《工程预算书》中相应价格与施工期南平市造价站发布的《南平工程造价信息》相应材料税前综合价的差额为依据,钢材、水泥市场价格上涨或下浮幅度在5%以内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钢材、水泥市场价格上涨或下浮幅度在5%以外的,其超出部分(含上涨或下浮)的价差可另行调整,发生的钢材、水泥价差只计取差价和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依据《关于妥善处理水泥等建筑材料价格异常波动确保工程质量的通知》(闽建筑[2010]39号),钢材、水泥材料差价计算以《工程预算书》采用的当期材料信息价与施工期材料信息价(按南平市造价站发布的《南平工程造价信息》相应材料税前综合价)的差额为依据。
答: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P121页中,16.1.1物价波动引起的调整范围仅考虑钢材、水泥价格调整。沥青混凝土、混凝土、地材、花岗岩面板、铜材、电线电缆及PVC管等主要材料价格波动大,却未纳入调整范围,依据《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21】21号)和《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主要材料和设备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闽建筑【2018】4号)应将上述材料纳入调差范围。
答:沥青混凝土、混凝土市场价格上涨或下浮幅度在5%以内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沥青混凝土、混凝土价格上涨或下浮幅度在5%以外的,其超出部分(含上涨或下浮)的价差可另行调整;发生的沥青混凝土、混凝土价差只计取差价和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
3、提供的概算文件中,填方项目特征为外借,但均未考虑土源费用。建议按5元/m3计算。
答:实际发生时根据签证和发票按时结算。
4、招标文件P110页:承包人负责红线图范围外500米的施工用水、用电接至施工现场,施工用水、用电接入所需的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格中,但提供的概算文件未计入此项费用,应调整概算及合同最高限价。
答:费用已包含合同价格中。
5、招标文件未明确永久性市政项目包括用水、用电、煤气、电信、宽带、市政雨水、排污等项目是否包含在合同价格中,请予明确?若包含在合同价中,但提供的概算文件未计入此项费用,应调整概算及合同最高限价。
答: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6、招标文件P122页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在工程造价浮动费率中已综合考虑以下费用,发生时不另行计取:(12)按合同约定顺延工期而对承包人所造成费用损失的风险,以及工程发生缓建时,因市场因素变化所带来的所有风险。该条款显失公平,招标文件应秉着公平公正原则,建议改为按合同约定顺延工期而对承包人所造成费用损失的风险,以及工程发生缓建时,因市场因素变化所带来的所有风险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合同价格。
7、招标文件P132页26.12若因项目发展需要或政策性调整造成该项目建设内容及经济技术指标与招标暂定内容和数据指标出入较大或项目建设整体被取消,则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并不得以此为由向发包人提出任何索赔。该条款显失公平,招标文件应秉着公平公正原则,建议改为因项目发展需要或政策性调整造成该项目建设内容及经济技术指标与招标暂定内容和数据指标出入较大或项目建设整体被取消,因此产生的已实施部分的相关费用应按实调整,非承包人原因产生的工期延误超过一个月,承包人有权发起因工期延误造成的费用索赔。
8、招标文件P48页合同协议书中提到工期:总工期210个日历天,合同签订后,自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算。但P104页专用合同条款中,基准日期:指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签订的当天(因招标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后工期顺延,不另行增加费用),开工时间存在异议,开工时间是否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9、 概算文件未提供编制说明及洁具品牌等信息,概算中洁具综合单价偏低,能否提供洁具品牌及询价文件?且政和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示范区项目实施方案中P44页9.3.2设备节能提到,卫生间洗手盆等卫生洁具采用感应式龙头,与概算文件套用的定额有出入,请明确以哪份文件为准?
答:根据当期信息价取用。
10、政和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示范区项目实施方案P27页4.3.3提到建有156个机动车停车位(其中20%为新能源停车位)且扩初设计(园建)的设计说明中有提到充电桩的基础做法,但提供的概算文件未计入充电桩费用,应调整概算及合同最高限价。
11、概算文件中未考虑停车管理系统、景区监控系统等弱电工程、以及消防工程,是否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空调插座有计算,但空调设备未列入,是否由业主自理?若本次招标范围包含上述工程,应调整概算及合同最高限价。
12、概算文件6座公厕,电气工程的引入电力电缆YJV-3*10仅26.4m,水卫工程的引入塑料给水管 PEΦ50仅17.361m,工程量是否少算?应调整概算及合同最高限价。
答:实际发生时工程量按时结算。
13、概算文件路灯工程中仅有路灯及基座,未见控制箱、配管、配线、土方工程,是否漏算?应调整概算及合同最高限价
答:路灯工程中为太阳能灯。
14、招标文件P12页约定:本项目的所有设计均应为限额设计,即中标人应在确保项目工程质量合格且各专业均保证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其设计方案的建安费用不得超过招标人设定的经济指标。
答:本项目相关经济指标由招标人设定,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执行。
15、招标文件P19页约定:经发包人同意,下列情形可从暂列金额中支付:在签订协议书时尚未确定或不可预见变更的设计、施工及其所需材料、工程设备、优质工程增加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其他服务等的金额,包括以计日工方式支付的金额;招标文件P120约定:如施工图预算确定后,在施工时抽水台班费用及遇地下障碍物、暗浜等所产生的地基处理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提供的概算文件中暂列金额明细表无任何项目,也未计取相关费用。
答: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执行,此项目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
16、招标文件P121页约定:材料(含土方)场内二次或多次转运费在投标报价时在工程造价浮动费率中已综合考虑以下费用,发生时不另行计取。该工程施工场地为线性状布置,约3公里长,且地势起伏不平整,建设内容多而杂。建议概算中计取材料(含土方)场内二次或多次转运费费用。
17、概算文件中其他项目清单含了工程款支付担保费项目,根据《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21〕21号),工程款支付担保费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列支,属建设单位的费用,不应挤占建安工程费,建议删除概算文件中该列项。
18、扩初设计(园建)的设计说明中7.6:所有室外地面所用之天然石材铺砖材料,均应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防碱,防污处理。但提供的概算文件未计入防碱,防污处理费用,应调整概算及合同最高限价。
答:防碱,防污处理费用已含在主材单价内。
19、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第二十四条明确,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故建议参考《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2020年版)》(闽建筑〔2020〕2号)第二节投标人须知第7.5.1条款“招标人在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提交等额的工程款支付担保。”
答:本项目招标人在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提交等额的工程款支付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费用已在概算文件中列支。
20、 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第4.1.10 c)“承包人还严格按照福建省住建厅“闽建建[2017]5号文的规定实施工程远程视频监控和大数据管理。”,根据《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应用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建〔2021〕3号), 闽建建〔2017〕5号文已废止,建议按闽建建〔2021〕3号文。
答:本项目按《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应用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建〔2021〕3号)相关规定执行。
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5条款、招标文件专用合同第4.1.11 4)条款“4)本项目的所有设计均应为限额设计,即中标人应在确保项目工程质量合格且各专业均保证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其设计方案的建安费用不得超过招标人设定的经济指标。在特殊情况下,如本项目的施工图预算超过了招标人设定的经济指标,必须在获得招标人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否则中标人将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包括工期延误在内的所有损失和违约责任。”其中“招标人设定的经济指标”建议明确。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第14条。
22、招标文件专用合同第15.1.6条款“(2)装修专业施工前应先根据施工图进行放样,发包人项目负责人督促承包人在施工前与发包人书面确定具体的放样工作范围及要求,待发包人确认后才可铺开施工,若放样未经发包人确认便开始施工,造成返工现象一律不给予签证确认。”,其中“发包人书面确定具体的放样工作范围及要求”未明确时间,为避免造成工期进度纠纷,建议参照第15.1.6条款“(4)签证事项承包人应在甲乙双方确定变更后14日历天内办理”,明确为:需发包人书面确认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的事宜,发包人应在14日历天内予以确认,否则视为已确认。
23、招标文件专用合同第16.1.1条款“钢材、水泥及机械台班价格具体调整办法如下:……”不符合《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主要材料和设备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闽建筑[2018]41号)“四、建设工程发承包,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应当编制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格式见附表一),作为招标文件、工程总承包合同、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代理机构未编制清单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信用扣分。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中列出的品种,原则上按照该材料金额占材料费(含设备)的比例数从大到小排序,累计比例不少于70%。”,建议按该文件规定补充可因物价波动调整价格的材料设备范围。
本“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2021年12月29日
政和县洞宫红河谷生态文明体验区(一期)建设项目-政和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示范区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一体化)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E3507250701100014001
本招标项目于2022年1月14日8:30时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政和县洞宫红河谷生态文明体验区(一期)建设项目-政和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示范区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一体化)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4091.4081万元。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2、评标办法及评标参数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参数:/
3、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
投标人名称
修正前报价(元)
修正后报价(元)
修正原因
修正依据
备注
/
4、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
评审结果
原因
依据
5、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中标候选人名称: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福建易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陈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编号:3500414-S037;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闽 1352007201718590)
工期:总工期210个日历天,合同签订后,自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算。
工程质量: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合格标准。
投标总价:人民币37290462元(其中:设计费651650元,暂列金额/元)
类似工程经验或者工程业绩情况: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竣工验收时间
工程造价(万元)
项目负责人
漳州一中高中部工程总承包(EPC)
漳州西湖生态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漳州市
2019-12-26
50434.78
陈文
漳州市职业教育园区工程总承包(EPC)
漳州城投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019-12-30
105063.21
庄水发
6、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7、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关铃英、张抗日、李俊、叶娘、张政。
8、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2年1月17日至2022年1月20日。
9、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须同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和提供联系人、联系方式)向招标人提出。
10、联系方式
地 址:政和县建设大厦三楼
邮 编:/
电 话:13860615539,传真:/
联系人:徐道禹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609室
邮 编:350002
电 话:0591-28309073、38872069,传真:/
联系人:陈先生、张先生
监督机构名称:政和县城市管理局
电话:0599-3329053
政和县洞宫红河谷生态文明体验区(一期)建设项目-政和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示范区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一体化)中标结果公示
本招标项目于2022年1月14日8:30时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3、中标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中标人名称: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福建易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人民币37290462元(其中:设计费651650元,暂列金额/元)
4、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关铃英、张抗日、李俊、叶娘、张政。
5、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2年1月26日至2022年2月7日。
6、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政和县西大街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