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平区樟湖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招标项目名称)已由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以延政文(2020)12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土建部分约1434万元(最终以预审后总造价金额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延平区樟湖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4343042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4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龙池村污水处理场站部分,在合同签订后50天内完工;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规定,投标人及拟派出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黑名单管控的从业限制期限内。(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25日 08:00:00至2020年12月16日 08:30:00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np.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12月16日 08:3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2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电汇或者银行转账)形式;②银行保函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12月16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np.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人民政府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邮编:353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9-8481567,传真:/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东山路2号金辉广场28层2803室,邮编:353000
电话:0599-8813631,传真:/
联系人:王小姐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ggzy.np.gov.cn
联系电话:0512-58173200、400-998-0000、0599-831711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平市延平生态环境局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胜利街与东山路交叉路口北侧(黄金大厦北侧)
联系电话:0599-616173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武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廖俊波纪念馆旁)5层
联系电话:0599-8317272
延平区樟湖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补充通知(一)
致各投标人:
一、现重新发布“延平区樟湖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项目的经审核后的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等。请各投标人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np.gov.cn/npztb/)下载。 二、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修改为:13772144元(含暂列金650000元)。 原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均做相应修改。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补充通知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fjggfw.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np.gov.cn/npztb/)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 特此通知。
附件:
预审.rar 招标人: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人民政府 代理单位: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30日
延平区樟湖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E3507020701800194001
本招标项目于 2020 年 12月 16日在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已由评
标委员会评审完毕,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延平区樟湖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评标办法
招标人评委: /
专家评委:刘倩(组长)、陈芝荣、 舒正源、王建明、周魁灏。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
3、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成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连小丽 注册证书号:闽2352012201254154
投标报价:12441559元 工期:总工期为24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龙池村污水处理场站部分,在合同签订后50天内完工
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被判定为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
投标人名称
评审结果
原因
依据
备注
/
5、公示时间
公示期:2020年12 月 17日至 2020 年 12 月 20 日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 ;邮政编码: 353000 ;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0599-8481567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东山路2号金辉广场28层2803室
传真:/ ,联系电话: 0599-8813631
联系人: 王小姐
7、异议提出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
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南平市延平生态环境局
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 2020年12月17日
中标人公示
3、中标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中标人名称:成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4、公示时间
公示期:2020年12 月 21日至 2020 年 12 月 30 日
5、联系方式
6、异议提出
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人民政府
日期: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