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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墩村河道美提升项目(劳务分包)摇选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4-12-1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邀请函

南平市恒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平市工匠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建瓯市晓萍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福建省燊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福建省瓯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福建省闽北水利水电工程公司江墩村河道美提升项目劳务分包需要,现邀请福建省闽北水利水电工程公司 建瓯劳务班组库内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劳务公司参加库内选择。

一、项目概况

1.1合同包1

1.1.1项目名称:江墩村河道美提升项目(劳务分包)

1.1.2项目编号:NPCJ(J)20241213-A295;

1.1.2建设地点:建瓯市顺阳乡江墩村

1.1.3工程造价:200万元

1.1.4工程概况:

河道疏浚、外挑平台570平方米、钢筋混凝土挡墙130米、河床底部硬化150米、瞭望平台16平方米、文化墙、绿化、石桌椅、电气等设施建设。

1.1.5目标利润率:目标利润率为11%-1%11%为基本目标利润率,其中1%依据相关考评办法奖励);

1.1.6工期要求:总工期 180日历天

1.1.7标利润率履约保证金: 10万元整

二、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2.1入库后的劳务班组,在项目招选活动中,若变更现场负责人,则需根据招选项目专业提供不低于入库要求的建造师;若原入库现场负责人已承接公司在建项目,则需要在开工前,增加一名不低于入库要求的建造师。                         

 2.2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需满足项目所需的专业类别及等级),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中级及以上职称。申请人履行合同时,必需指定项目唯一负责人,负责现场组织协调工作并协助委托人完成分配的工作任务。

2.3拟派现场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近 5 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应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指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竣工证书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发包人证明),以完工为准,完工时间以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中注明的完工时间为准。并且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100万元。

综合要求

3.1库内选择办法:随机抽取中选法;

3.1.1本次劳务分包分1 个合同包,申请人可参选多个合同包,申请文件只需一份,每个申请人最多只能中选 1 个合同包;

3.1.2通过资格审查的参选单位,以参选代表按签到顺序,通过随机摇球方式确定参选单位代表球号;

3.1.3以第一个抽中的球号对应合同包1中选人,当只有一家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则该参选人中选。

3.2劳务分包形式:人工及辅材;

3.3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4现场负责人需在中选后15个日历天内,将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的职称证书注册至福建省闽北水利水电工程公司或中选的劳务公司;在施工期间中选单位不得擅自变更公司法人及现场负责人,否则没收履约保证金、按合同缴纳违约金或清退。

3.5现场负责人若在中选后未按规定时间将现场负责人转注至福建省闽北水利水电工程公司或中选的劳务公司,则取消本次中选资格并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库内选择申请文件的递交

库内选择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 12月20日15 0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提交地点为: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广信街96号(南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开标室)库内选择申请文件应密封完好,密封处应盖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印章和法人单位公章;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其库内选择申请文件不予接收。

、其他须知

申请人对本次库内选择活动事项有异议的,请在报名截止之日后的1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文本资料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提交给招选人。逾期提出的,招选人将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人: 福建省闽北水利水电工程公司 

人:   邹女士      

联系电话:  19959936682     

 

组织机构:南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  0599-5613789  

 

 

福建省闽北水利水电工程公司 

 

2024年 1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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