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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12-2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浦城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2023年12月08日2023年12月29日 拍卖出让 3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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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浦土拍2023-06号(梦笔组团E-19-1号)地块 地块位置 浦城县会窑路与莲一路交叉口东北侧停车场北侧 土地用途 零售商业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 0.5192 出让年限 40年 成交价(万元) 980
受让单位 浦城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土地现状 净地    
土地使用条件: 该地块规划主要指标:建筑密度≤45%、建筑限高≤24m、绿地率≥20%、容积率≤2.0(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0383.8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需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梦笔组团E-19-1号地块根据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商业办公库存去化周期超过36个月的市(县)暂停出让相应用地的通知》,为不可销售(含整体销售或分割销售)的商业、办公用地。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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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浦土拍2023-07号(旅游集散中心)地块 地块位置 浦城县四贤大道西侧 土地用途 其他商服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 0.2505 出让年限 40年 成交价(万元) 240
受让单位 浦城县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土地现状 净地    
土地使用条件: 该地块规划主要指标:建筑密度≥10%且≤20%、建筑高度≥4米且≤20米、绿地率≥30%且≤50%、容积率≥0.1且≤0.4(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002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需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旅游集散中心地块根据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商业办公库存去化周期超过36个月的市(县)暂停出让相应用地的通知》,为不可销售(含整体销售或分割销售)的商业、办公用地。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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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浦土拍2023-08号(食品产业园06-B-11号)地块 地块位置 浦城县国道三二二线与万安南路交叉口西南侧 土地用途 商务金融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 1.7381 出让年限 40年 成交价(万元) 2050
受让单位 浦城县南浦生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土地现状 净地    
土地使用条件: 该地块规划主要指标: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50m、绿地率≥20%、容积率≥1.0且≤3.3(其中计容建筑面积≤57356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食品产业园06-B-11号地块根据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商业办公库存去化周期超过36个月的市(县)暂停出让相应用地的通知》,为不可销售(含整体销售或分割销售)的商业、办公用地。
备注:  

二、公示期:2023年12月29日2024年01月03日

三、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浦城县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浦城县兴浦路256号
    邮政编码:353400
    联系电话:0599-2830885、13960699298、18965373069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子邮件:

浦城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