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联合大学和暨南大学南迁旧校址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5070307011005750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南联合大学和暨南大学南迁旧校址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南平市建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潭发科批〔2025〕301号、潭发科批〔2025〕39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平市建阳区教育局,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等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南平市建阳区水东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项目投资估算或投资概算金额59000000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童游街道崇阳南路 1 号;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 7656.65 ㎡,总建筑面积9360.60 ㎡,其中计容建筑面积 5336.53 ㎡,不计容面积 4024.07 ㎡,容积率 0.70,建筑密度 80.14%,绿地率 3.09%。规划最大建筑高度 20.96 米。本次设计主楼总建筑面积 5174.60 ㎡(包含设备用房 653.39 ㎡),架空层建筑面积 4024.07 ㎡,门房 161.93 ㎡。其中主楼拟采用装配式现代钢、竹复合结构应用技术及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造;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工程总承包+运营;
(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东南联合大学和暨南大学南迁旧校址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运营工作。具体内容如下:①勘察内容包括本项目实施范围内的详细勘察,工程勘察应满足工程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勘察服务,并取得审查合格的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配合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布孔设计、现场踏勘, 制定勘察纲要,进行放样测量、勘探、取样、钻探、试验(原位、土工、水化、岩土)、测试、物探(包含地下管线探测)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并提供审查合格的勘察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等所需要的配合后续服务等。②设计内容包括本项目初步设计优化(若需要)、施工图设计及各项深化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基础工程、主体土建工程、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竹结构工程、金属屋面系统、强电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空调、电梯工程、消防工程、防雷工程、弱电工程、架空层、海绵工程、道路工程、综合管网及水处理等配套设施。并协助业主办理相关报批工作、施工期间指导与现场配合服务及其文件审查配合服务等其他服务等。③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基础工程、主体土建工程、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竹结构工程、金属屋面系统、强电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空调、电梯工程、消防工程、防雷工程、弱电工程、架空层、海绵工程、道路工程、综合管网及水处理等配套设施等施工内容。具体内容以通过主管部门或招标人审查的施工图及招标人相关工作要求为准。④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所需要的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等工作。⑤运营内容包括:(1)负责纪念基地的日常运营管理工作。(2)配套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包含停车场、充电桩维护、竹结构管养维护等。(3)物业管理服务。包含场馆公共区域清洁卫生、公共设施维护,访客与车辆停放秩序管理,智慧物业管理等。(4)负责纪念馆网络安全服务,确保学术交流的顺畅。(5)根据纪念馆的日常使用进行招商服务,增加纪念馆的使用率,尽可能降本创收。(6)提供展馆的智能化讲解服务,尽可能引进 AI讲解服务,具体要求详见运营合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5698.7833 万元,计算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 36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有)按业主要求;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1)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福建省有关标准要求,通过勘察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2)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文件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地方、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及建设单位要求,并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装配式建筑须按《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和装配式内装修工程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闽建[2024]6 号)及现行最新的装配式建筑认定相关规定设计阶段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装配式建筑认定。(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装配式建筑须按《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和装配式内装修工程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闽建[2024]6 号)及现行最新的装配式建筑认定相关规定施工阶段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装配式建筑认定。(4)采购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5)运营质量标准:必须达到业主运营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勘察资质要求(如有):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根据闽建办科〔2018〕16 号规定,承担勘察任务的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应在福建省设立有相应的土工试验室。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 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①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②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③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④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允许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 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如有)的资格要求
1 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6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 4 家;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联合体单位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
3.7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 ”第 10 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的规定。
3.8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 ”第 10 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9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10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2015〕5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2)被列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企业或法人将被否决投标(根据闽建建〔2021〕2 号解除“黑名单”管控措施的,不算作其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建办筑函(2021)10 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 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4)本项目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不得有两家及以上共同承担勘察或设计或施工或运营任务。
3.11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及定标办法
4.1 资格审查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2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C 类。
4.3 定标方法: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5-12-05 18:00:00(北京时间, 下同)至2025-12-11 23:59:59 通 过 南 平 市 公 共 资 源 电 子 交 易 平 台(https://ggzy.np.gov.cn:9095/npztb/)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无业务系统下载记录(npzf 格式)的将会影响后续投标,请各投标单位注意及时下载相关资料。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500000 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或电子保函形式或年度投标保证金或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 的截止 时 间(投标截止时 间 ,下同 ) :2026-01-05 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 履约担保金额:中标合同价的 10%
8.2 履约担保形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8.3 履约担保期限: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 和 ggzyfw.fj.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s://ggzy.np.gov.cn:9095/npztb/)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平市建阳区水东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南平市建阳区工业路 195 号, 邮编:354200
电子邮箱:/
电 话:0599-5816068, 传真:/
联 系 人:高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 68 号招邮编:350001
标大厦,
电子邮箱:/
电 话:0591-87525261、28366561、38872069,传真:/
联 系 人:陈工、张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网 址:https://ggzy.np.gov.cn:9095/npztb/
联系电话:0599-831711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平市建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建阳区西桥西路 1 号
联系电话:0599-581290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南平市武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 5 层
联系电话:0599-8317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