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武夷新区高新技术创业园四期建设工程--2#楼、4#-11#楼提级改造及配套附属工程补充通知
致各投标人:
若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的招标人名称被系统固化(或其它因系统固化招标人名称的情形),导致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无法改动时,此情况属于非投标人原因,评审时不作为废标因素。
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项目编号E3507010701100149003的招标项目“南平市武夷新区高新技术创业园四期建设工程--2#楼、4#-11#楼提级改造及配套附属工程”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建武夷高新科创园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