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闽江流域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改造项目
工程总承包答疑(一)
一、原项目招标文件第302页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三节技术文件中“上传视频及3D图纸等”,因本项目不要求上传视频及3D图纸,投标人投标时无需上传视频及3D图纸等内容,直接上传空白页即可。
二、原项目招标文件第88页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序号12条款号2.2.4(6)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投标资料附在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文件中“其他因素评分,应根据“工程总承包+”内容设置,若有设定评分指标计算的,需在招标文件中列明计算方法和公式及其他费用的权重K2。权重K2不得超过10%且K1+K2=100% 。”页面(即上传至电子招标系统中序号25的其他因素文件章节)。
三、关于电子招标系统中序号26的其他因素技术文件章节,本项目不要求上传其他因素技术文件,投标人投标时无需上传其他因素技术文件,直接上传空白页即可。
四、根据《关于房屋市政工程相关企业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综〔2025〕3号)文件精神,自2025年9月28日起,暂停开展福建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和评价,并暂停公布每个季度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和信用排名。原招标文件第P86页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1条2.2.4(5)工程总承包部分资信评分标准4.企业信用评价(≤10.0分)中“(1)在每季度首月10日后开标的招标项目,纳入招投标评分的勘察(如有)、设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为投标人在上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而在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含10日)开标的,则为投标人在上季度前一个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修改为“(1)纳入招投标评分的勘察(如有)、设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为投标人在2025年第二季度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本答疑作为原招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E3507020701100325002)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原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答疑为准。本答疑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 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np.
gov.cn:9095/npztb/)发布,请投标人自行查阅、下载。
招标人:南平市振兴乡村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晖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