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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溪县2025年郑墩村基础设施建设及环境治理项目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5-04-11 阅读次数: 330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 

福建晟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湛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昊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松溪县2025年郑墩村基础设施建设及环境治理项目已由郑墩镇人民政府文件郑墩镇人民政府关于松溪县2025年郑墩村基础设施建设及环境治理项目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松溪县郑墩镇郑墩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松溪县郑墩镇郑墩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郑墩镇郑墩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为:3845458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机耕道路肩墙665米,厚18cm;C25砼路面硬化1438m,面积4849㎡,排水沟1512m,钢筋砼平板桥涵一座(7.6*3.5*2.8),砼堤坝一座及相应附属设施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2015 版)的规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 包 叁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单项合同额 2500 万元以下的市政 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 号)的 规定, 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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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845458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1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 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作为否决条款。4、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或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或仍处于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质量安全黑名单或文明施工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投标都将被否决,(但是若属于《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建建〔2021〕2号)文件中涉及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制度的条款除外)。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6、a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或若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b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c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d投标人在投标时及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7、施工单位必须按照税法要求缴纳相关税费,完税后与建设单位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进行结算。8、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4-11 12:00:002025-04-16 23:59:59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ggzy.np.gov.cn/npztb/)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K=8%)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0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04-24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http://ggzy.np.gov.cn/npztb/)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5 年 04月 16 日 23:59:59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np.gov.cn/npztb/)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松溪县郑墩镇郑墩村民委员会

地址:郑墩镇郑墩村,邮编:353504

电子邮箱:/

电话:13809599092,传真:/

联系人: 刘振平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建瓯市三江口花园小区 A 栋 2 楼,邮编:353100

电子邮箱:/

电话:15392391158,传真:/

联系人:刘巧玲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网址:http://ggzy.np.gov.cn/npztb/

联系电话:0599-831711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松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松溪县红旗街 233 号

联系电话:0599-232665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松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松溪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福建省南平市松溪县工农西路 325 号行政 服务中心 4 楼)

联系电话:0599-2328755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                     日收到你方                     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  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电子姓名章)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