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仙阳镇阳墩村核心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补充通知
致各投标人:
原询比采购文件询比采购邀请书中“8.2.3 保证金的提交形式:(1)电汇或银行转账(2)银行保函。”现更改为“8.2.3 保证金的提交形式:(1)电汇或银行转账(2)银行保函、保险保函。”
本补充通知作为《询比采购文件》 的组成部分,与《询比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询比采购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通知为准,其他内容不变,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如果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招标人:浦城县农地开发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长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