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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浦自然资告〔2024〕6号)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4-12-0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自然资告〔20246

 

浦城县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经浦城县人民政府批准,浦城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

面积

m2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起始价(万元)

竞买

保证

 (万元)

加价幅度(万元)

容积

建筑密度

绿化率

建筑限高(m

浦土拍202405号(梦笔组团方井片区C-61号)地块

浦城县兴华路与学府路交叉口西南侧

25896.4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1.0

2.4

≥10%

30%

35%

45%

3

80

住宅70、商业40

22600

4520

50

50

的整倍数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单独申请。

三、本次拍卖出让地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122日至202412231630止,到浦城县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四、申请人可于2024122日至20241223日,到浦城县自然资源局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1223163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122317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时间:20241225日上午900时。

六、梦笔组团方井片区C-61地块若建设为立体生态住宅,按照《浦城县自然资源局 浦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浦城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浦城县立体生态住宅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浦自然资2023353号),落实立体生态住宅建设要求,并征询相关部门意见。

、梦笔组团方井片区C-61号地块建成后地块内的1300m2商业建筑由县政府回购,商业用房回购均价12100/m2。其余回购条件按照《浦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浦城县方井片区02-C-61号地块城市棚户区改造回购安置商业用房的函》(浦建函〔2024106号)执行。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浦城县自然资源局内楼三层土地储备中心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599-2830885  手机:1396069929818965373069

 

(一)、开户单位:浦城县土地储备中心

行:工行浦城县支行

   号:1406040909022032867

(二)、开户单位:浦城县国库支付中心

行:浦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号:905710010010000008434

(三)、开户单位:浦城县国库支付中心

行:建行浦城县支行

   号:35001677407052503686

 

 

                                     浦城县自然资源局

      202412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