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2024年10月18日 至 2024年11月08日 拍卖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
地块编号 | 浦土拍2024-04号(梦笔组团C-39号)地块 | 地块位置 | 浦城县兴华路与四贤大道北环路交叉口西南侧 | 土地用途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土地面积(公顷) | 0.4845 | 出让年限 | 70年 | 成交价(万元) | 3720 |
受让单位 | 浦城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土地现状 | 净地 | ||
土地使用条件: | 该地块规划主要指标:10%≤建筑密度≤25%、3米≤建筑高度≤54米、25%≤绿地率≤45%、1.0<容积率≤2.6(其中计容建筑面积>4845㎡且≤12597㎡(其中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比例小于10%),不计容建筑面积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 | ||||
备注: | 1.该地块若建设为立体生态住宅,按照《浦城县自然资源局 浦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浦城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浦城县“立体生态住宅”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浦自然资源(2023)353号),落实立体生态住宅建设要求,并征询相关部门意见。 2.该地块建成后地块内的可销售面积全部由县政府回购,住宅、商业用房回购均价为7500元/㎡。其余回购条件按照《浦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梦笔组团C-39号地块城市棚户区改造回购安置房的函》(浦建函〔2024〕74号)执行。 |
二、公示期:2024年11月08日 至 2024年11月13日 三、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 联系方式 |
浦城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0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