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建阳区排水管网及污水平衡系统整治项目-计量系统以及挤外水工程(项目名称 )已由南平市建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潭发科批〔2024〕58号、建阳区排水管网及污水平衡系统整治项目-信息化建设已由潭发科批〔2024〕17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平市建阳区潭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南平市建阳区潭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兴亿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施工图设计,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6859.15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建设(含采购、施工)、水平衡信息化建设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建设地点:南平市建阳区【童游片区、老城关片区(含西区生态城)以及水南片区)】;
2.2.项目建设规模:
潭发科批〔2024〕58号:
1、水量平衡系统:本次建阳区水体治理和精准计量系统提升改造项目在现有信息化平台的基础上进行二次开发建设,具体建设内容包括:(1)、终端系统及接口设计;(2)、网络及基础软硬件建设;(3)、设备运维; (4)、系统集成;(5)、应用系统设计;(6)、专项体检评估信息化设计;(7)、水质人工采样化验服务;(8)、安全等保相关建设;(9)、数据标准、数据库中心建设。2、片区挤外水(雨水)治理:治理片区雨污混接包含立管改造,范围为童游片区,涉及管道排口合计约5座,封闭小区约13个。dn110-dn160立管接户接驳管道总长2555m。DN600管道总长1522m;DN400管道总长2650m;DN300管道总长4555m 以及相关排口的一体化智能截留井。3、片区挤外水(地下水、山泉水)排水系统缺陷治理以及沿河干管井盖加固密封。本工程片区管网修复包含童游片区、老城关片区(含西区生态城)以及水南片区,针对既有雨污水管道破损、脱节、渗漏、塌陷等病害进行修复。涉及新建 DN1200管道约550米,DN1000 管道约1850米,DN400 管道约3355米,DN300 管道约1650米,井盖更换450座。
主要设计标准:1.污水再生利用率≥5%(控制性);2.管网漏损控制率<12%(指导性);3.雨污分流控制率100%(指导性)。
潭发科批〔2024〕170号:
该项目的应用系统设计是基于现有CIM平台的基础上建设业务应用系统,包括污水提质增效一张图子系统、管网管理子系统、排水户管理子系统、厂站管理子系统、管网巡查子系统、工程精细化管理子系统、综合调度管理子系统、监测站点管理子系统、数据管理子系统、综合管理子系统、移动应用(app)、数据资源中心、水体治理计量一张图子系统,平台基础支撑子系统、模型搭建子系统、专项体检体征状态监测子系统、专项体检诊断分析子系统、辅助决策支持子系统、专业化水体治理计量报告输出等19个子系统。
主要设计标准:1、系统保证7*24小时不间断运行;2、同时在线用户数≥500人;3、系统支持存储容量≥2TB;4、系统登录响应时间≤3秒;5、系统查询响应时间≤5秒;6、打开页面响应时间≤5 秒。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一、市政工程部分(潭发科批〔2024〕58号):
(1)片区挤外水(雨水)治理:治理片区雨污混接包含立管改造,范围为童游片区,涉及管道排口合计约5座,封闭小区约13个。dn110-dn160立管接户接驳管道总长2555m。DN600管道总长1522m;DN400管道总长2650m;DN300管道总长4555m 以及相关排口的一体化智能截留井。(2)片区挤外水(地下水、山泉水)排水系统缺陷治理以及沿河干管井盖加固密封。本工程片区管网修复包含童游片区、老城关片区(含西区生态城)以及水南片区,针对既有雨污水管道破损、脱节、渗漏、塌陷等病害进行修复。涉及新建 DN1200管道约550米,DN1000 管道约1850米,DN400 管道约3355米,DN300 管道约1650米,井盖更换450座。(3)主要设计标准:污水再生利用率≥5%(控制性);管网漏损控制率<12%(指导性);3.雨污分流控制率100%(指导性)。【最高投标限价39001182元(含暂列金1451733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元)】
二、水平衡信息化建设部分(潭发科批〔2024〕170号):
(1)该项目的应用系统设计是基于现有CIM平台的基础上建设业务应用系统,包括污水提质增效一张图子系统、管网管理子系统、排水户管理子系统、厂站管理子系统、管网巡查子系统、工程精细化管理子系统、综合调度管理子系统、监测站点管理子系统、数据管理子系统、综合管理子系统、移动应用(app)、数据资源中心、水体治理计量一张图子系统,平台基础支撑子系统、模型搭建子系统、专项体检体征状态监测子系统、专项体检诊断分析子系统、辅助决策支持子系统、专业化水体治理计量报告输出等19个子系统。(2)主要设计标准:1、系统保证7*24小时不间断运行;2、同时在线用户数≥500人;3、系统支持存储容量≥2TB;4、系统登录响应时间≤3秒;5、系统查询响应时间≤5秒;6、打开页面响应时间≤5 秒。(最高投标限价5472890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44474072元【包括市政工程39001182元(含暂列金1451733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元)和水平衡信息化建设5472890元】,计算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工期要求:包括建设期和运维服务期,其中市政工程和水平衡信息化建设建设期均为 180 个日历天,分别自相应的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注:水平衡信息化建设运维服务期详见服务合同)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1)市政工程部分:施工质量必须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采购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3)水平衡信息化建设部分: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及验收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本项目不适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本项目不适用)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工程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负责人。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适用)。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承担项目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信息化建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计算机相关专业本科(含)以上学历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应是承担信息化建设的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
3.9.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名(含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②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由负责市政施工任务的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9.2其他资格要求:(1)市政工程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①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其投标将被评审小组予以否决,投标人应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其投标将被评审小组予以否决,投标人应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投标人不得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且还在管理期限内),投标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还在管理期限内)的,其投标将被评审小组予以否决。(2)水平衡信息化建设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不得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投标将被评审小组予以否决,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附网页截图、注明网址。(若为独立投标人的,须满足本条款所有要求)
3.9.3本招标项目不分标段,各投标人应对上述招标内容及范围进行全部投标。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不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13日 20: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年5月18日 23:59:59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np.gov.cn/)本项目公告页面下端“我要投标”界面进入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无业务系统下载记录的将会影响后续投标,请各投标单位注意及时下载相关资料!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2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E3507030701100520投标保证金”;②银行保函形式: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保证金的,银行保函应是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或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银行保函不采用电子保函形式;③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根据南建筑[2016]3号文《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企业,凭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若投标单位缴交的年度保证金不足时,无须补足,若投标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任意一种可没收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则必须按投标保证金金额足额补齐;④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仍属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内的投标人,予以免缴投标保证金,若投标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任意一种可没收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则必须按投标保证金金额足额补齐。保证金提交形式及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负责办理投标保证金的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在岗人员,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时(若有时)须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相关在岗证明材料。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6月5日 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履约担保按市政工程部分和水平衡信息化建设部分分别缴交;履约担保以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的方式提交,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8.3履约担保期限:市政工程部分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90日止;水平衡信息化建设部分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运维服务期结束且满足招标人对系统使用要求。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np.gov.cn/npztb/)、南平市建阳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jyctjt.com/)上发布。
招标人:南平市建阳区潭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人民西路498号城投大厦5楼,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9-5822276,传真:/
联系人:甘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兴亿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景贤路288号正达名郡1幢35号店,邮编:354200
电子邮箱: XYXnp2022@163.com
电话:0599-5811969,传真:/
联系人:谭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ggzy.np.gov.cn/npztb/
联系电话:0599-831711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平市建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平市建阳区数字发展中心
地址:建阳区西桥西路1号 、 地址:建阳区人民路28号
联系电话:0599-5810909(0599-5812908) 、 联系电话:0599-563136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武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层四区
建阳区排水管网及污水平衡系统整治项目-计量系统以及挤外水工程答疑纪要(二)
招标项目编号:E3507030701100520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建阳区排水管网及污水平衡系统整治项目-计量系统以及挤外水工程(招标编号:E3507030701100520)招标文件及建阳区排水管网及污水平衡系统整治项目-计量系统以及挤外水工程答疑纪要(一)进行修改并补充说明如下:
一、招标文件需要修改的内容
序号
文件位置
修改前内容
修改后内容
1
建阳区排水管网及污水平衡系统整治项目-计量系统以及挤外水工程答疑纪要(一)一、招标文件需要修改的内容 序号2 “原招标文件位置”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8项 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11项 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2
建阳区排水管网及污水平衡系统整治项目-计量系统以及挤外水工程答疑纪要(一)一、招标文件需要修改的内容 序号3 “原招标文件位置”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8项 5.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信息化建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11项 5.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信息化建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17项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图纸、最高控制价资料、技术服务合同、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补遗书、答疑纪要、补充通知)等
图纸、最高控制价资料、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补遗书、答疑纪要、补充通知)等
4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25项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
资格文件:要求提交;
技术文件(承包人建议书):要求提交;
技术文件(承包人实施方案):要求提交;
商务文件:要求提交。
其中,(要求)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的具体要求:应符合现行《福建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电子数据交换导则》的相关规定。
5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29项 投标保函原件及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的时间、地点和密封要求
提交时间:2024年6月5日 08:30:00前
提交时间:2024年6月14日 08:30:00前
6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41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7、工程主要材料、设备的采购或订货需在实施前报发包人同意后方可实施。承包人不得将施工的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
17、工程非甲供的主要材料、设备的采购或订货需在实施前报发包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7
19、为确保施工过程中农民工工资实时、足额发放到位,承包人应遵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发[2021]3号)及最新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农民工工资的及时支付和发放工作规定,施工企业在工程项目所在银行开设工资专户。
19、本项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银保监会 铁路局 民航局 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65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发〔2021〕3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人社发〔2022〕1 号)、《福建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闽建〔2020〕3号)、《关于印发<南平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南人综〔2019〕82号)。(如标准、规范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
8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3节 专用合同条款 20.其他补充条款
21.19为进一步细化我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专用账户管理,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明确工程建设领域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承包人应按照《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平市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补充通知 》(南政综 [2007]37 号)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潭政办【2016】116号文 )、《关于转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南人综[2018]247号)《南平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南人综〔2019〕82)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银保监会 铁路局 民航局 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
21.19为进一步细化我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专用账户管理,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明确工程建设领域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承包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银保监会 铁路局 民航局 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65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发〔2021〕3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人社发〔2022〕1 号)、《福建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闽建〔2020〕3号)、《关于印发<南平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南人综〔2019〕82号)的规定执行(如标准、规范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
9
28.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在30日内根据第4章第2节通用合同条款第1.13款规定向招标人提交核对申请材料,逾期视为中标人对工程量清单无异议。招标人应当在收到中标人核对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核对。经双方核对后的偏差计入合同价,已经签订合同的通过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确认价差。甲供材料不参与价差调整。
28.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在30日内根据第4章第2节通用合同条款第1.13款规定向招标人提交核对申请材料,逾期视为中标人对工程量清单无异议。招标人应当在收到中标人核对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核对。经双方核对后的偏差计入合同价,已经签订合同的通过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确认价差。
10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3节 专用合同条款 10.4.1.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
①综合单价按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综合单价计算后,并按相应的中标优惠率下浮。
②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变化幅度超过15%,且合同中任何一方提出执行合同单价不合理的,对于增加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重新确定综合单价。其中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予以调低,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予以调高。
(1)承包人的综合单价与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综合单价的偏差高于10%或低于20%的,比较承包人的综合单价与发包人的相应综合单价,增加的工程量执行较低单价,减少的工程量执行较高单价。
(2)承包人的综合单价与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综合单价的偏差不高于10%且不低于20%的,执行承包人的相同项目综合单价。
(3)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变化幅度超过15%的,且合同中任何一方提出执行合同单价不合理,增加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按照10.4.1.2重新确定综合单价。其中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否则执行合同单价。
前述综合单价的偏差值,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变化的,按照有利于承包人的原则调整工程价款。
11
建阳区排水管网及污水平衡系统整治项目-计量系统以及挤外水工程答疑纪要(一) 二、招标文件需要补充的内容第3点
增加:“21.26根据闽建筑〔2022〕10号附件《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工程计价实施细则》规定:主要材料和设备的调差范围(品种)及其基准价格以招标控制价中《主要材料和设备项目与价格表》列明的为准。其中,甲供材料和其他材料费均不参与价差调整。主要材料和设备单价的风险承包幅度应控制在±5%以内。”。
增加:“21.26发承包双方应按《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工程计价实施细则》(闽建筑〔2022〕10号)的规定执行。”。
12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5节 技术服务合同(另册提供)
删除
13
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3、服务合同
14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一节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 第10项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承接过市政新建道路工程(含排水管道,管网长度≥7300米)或城市排水管道工程,管网长度≥7300米,每提供1项得1分,最多2分。
注:
1、应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中标公示的网上截图、中标通知书及签约合同证明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且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
2、“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若投标人的业绩证明材料中存在不同材料证明规模不一致的情形,则以证明材料中规模最小的为准。若相关证明材料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证明材料,如: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否则其业绩不计。
4、类似业绩是指项目的建设由同一家单位承接或以联合体的方式共同承接。
5、所提供的证明业绩中,投标人仅作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承接的业绩予以认可。
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承接过市政道路工程(含排水管道,管网长度≥7300米)或城市排水管道工程,管网长度≥7300米,每提供1项得1分,最多2分。
(1)投标人应提交相关业绩的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否则,其业绩不计。
a.合同上应能体现作为施工单位的投标人名称,否则,其业绩不计。
b.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是指:
(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若有)、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若有)共同加盖公章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c.“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有多个日期的,则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
d.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证明材料,如:工程竣工图,工程造价的结算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否则其业绩不计。
e.其他要求:
/
(2)以联合体方式承担的工程业绩,只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工程业绩。
(3)投标人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且查询到的工程指标信息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工程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
(4)通过平台查询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与上述第(1)项“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的同一指标特征不一致的,以最小值为准。通过平台查询的“竣工验收日期”与上述第(1)项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日期不一致的,以较早时间为准。
二、招标文件需要补充的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41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增加:“33、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完整的纸质书面投标文件柒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完整投标文件光盘壹份。”。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41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增加:“34、退保证金的要求:使用现金方式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退保证金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开户许可证、(4)转账凭证、(5)收款收据(加盖单位公章)寄到招标代理公司。(请及时寄送完整的材料,材料不完整,延误送到退保期限推迟自行负责。)”。
(三)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4节 合同附件 专用合同条款附件增加“附件12:服务合同”及《服务合同》具体内容。
(四)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41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增加:“35、专用合同条款附件12 服务合同为专用合同条款的补充内容,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时,需严格执行本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中所列的各项条款,包括服务合同的内容。”。
(五)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41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增加:“36、本项目执行《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工程计价实施细则》(闽建筑〔2022〕10号)文件的规定。”。
(六)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41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增加:“37、投标人对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软硬件信息分析结果提出异议的,应在开标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共同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配合事项: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软硬件信息分析结果持有异议的,应使用本单位的CA证书当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线提出(需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将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软硬件信息分析结果(加盖招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一并提供给双方共同委托的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并根据鉴定机构的鉴定要求做好相应配合工作,鉴定费由异议人承担。”。
(七)建阳区排水管网及污水平衡系统整治项目-计量系统以及挤外水工程答疑纪要(一) 二、招标文件需要补充的内容第1点现修正为: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3节 专用合同条款和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七、发包人对工程主要材料设备的要求增加《主要材料和设备项目与价格表》。
主要材料和设备项目与价格表
工程名称:建阳区排水管网及污水平衡系统整治项目-计量系统以及挤外水工程
第1页 共2页
名称、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基准单价
招标控制价(或预算书)中的单价
金额 (元)
比例 (%)
不含税(元)
含税(元)
综合系统费用 业务软件:提质增效一张图模块、管网管理模块、厂站管理模块、管网巡查模块、监测站点管理模块、数据管理模块、综合管理模块、专项体检评估模块、污水提质增效-排水户管理、应用支撑-模型搭建、污水提质增效-综合调度管理、污水提质增效-工程精细化管理、移动端APP开发(安卓端)、其他
项
1.000
2761000.000
3119930.000
3119930.00
10.55
终端系统及接口运行性维护 含传输模块嵌入式软件的功能优化、软件迭代更新等工作;耗材更换、设备现场清洗、数据比测以及数据校核校准
2000000.000
2260000.000
2260000.00
7.64
聚乙烯PE管(1.0MPa) DN400 甲供
m
3944.623
414.000
467.820
1845373.39
6.24
多普勒超声波流量计
套
104.000
15500.000
17515.000
1821560.00
6.16
无线传输
端
35.000
35000.000
39550.000
1384250.00
4.68
COD监测仪 1.量程:0~500mg/L;2.精度:±5%F.S.;3.分辨率:0.1mg/L;4.供电:12~24VDC±10%;5.防护等级:IP68;6.输出:RS485;7.安装方式:投入式。
60.000
20000.000
22600.000
1356000.00
4.58
聚乙烯PE管(1.0MPa) DN500 甲供
1636.188
664.000
750.320
1227664.43
4.15
预拌非泵送抗渗混凝土 C30P6(42.5) 碎石31.5mm 塌落度120-160mm
m3
2048.053
515.770
531.240
1088007.63
4.03
氨氮监测仪 1.量程:0~100mg/L;2.精度:±10%或±1mg/L;3.分辨率:0.1mg/L;4.供电:12~24VDC±10%;5.防护等级:IP68;6.输出:RS485;7.安装方式:投入式。
40.000
22000.000
24860.000
994400.00
3.36
预拌非泵送普通混凝土 C35(42.5) 碎石31.5mm 塌落度120-160mm
1841.344
446.880
460.290
847552.22
3.14
预拌非泵送普通混凝土 C15(42.5) 碎石31.5mm 塌落度120-160mm
1997.199
364.060
374.980
748909.78
2.78
第2页 共2页
一体化智能截流井 Φ2500
座
8.000
74000.000
83620.000
668960.00
2.26
一体化智能截流井 Φ3000
5.000
114000.000
128820.000
644100.00
2.18
机制砂
4354.957
126.200
130.000
566144.47
2.10
15
聚乙烯PE管(1.0MPa) DN630 甲供
428.588
1044.000
1179.720
505613.25
1.71
16
聚乙烯PE管(1.0MPa) DN315 甲供
1688.297
253.000
285.890
482667.11
1.63
17
太阳能供电系统 含太阳能板,太阳能控制器,防雷器、空开、蓄电池(80AH 12V)等
100.000
3982.000
4499.660
449966.00
1.52
18
外夹式超声波流量计
11000.000
12430.000
435050.00
1.47
累计比例(%)
70.18
注:1.“金额”栏按照数量乘以招标控制价(或预算书)中的含税单价计算。
2.比例为该材料金额占材料费(含设备)的百分比值,累计比例不少于70%。
3.甲供材料应在“名称、规格、型号”栏备注“甲供”。
4.甲供材料、其他材料费无需填写基准单价。
招标文件、招标的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内容作为:招标编号:E3507030701100520001“建阳区排水管网及污水平衡系统整治项目-计量系统以及挤外水工程”《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np.gov.cn/npztb/)、南平市建阳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jyctjt.com/)上发布。投标人可自行到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np.gov.cn/npztb/)自行下载及查阅。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2024年5月24日
建阳区排水管网及污水平衡系统整治项目-计量系统以及挤外水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E3507030701100520
本项目于2024年6月14日8:30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有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报招标人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建阳区排水管网及污水平衡系统整治项目-计量系统以及挤外水工程
建设规模:
2、评标办法及评标参数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参数K值:11.83%
3、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
投标人名称
修正前
报价(元)
修正后
修正原因
修正依据
备注
4、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
评审结果
原因
依据
5、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有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依法推荐了一名中标候选人: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1)投标总报价:39971067元(含暂列金1451733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元,甲供材料费4698898元)。其中,市政工程部分报价35141242元(含暂列金1451733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元,甲供材料费4698898元),水平衡信息化建设报价4829825元。
(2)项目负责人:刘明明(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证书注册编号:沪1312015201503184)。
(3)工期:包括建设期和运维服务期,其中市政工程和水平衡信息化建设建设期均为 180 个日历天,分别自相应的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注:水平衡信息化建设运维服务期详见服务合同)。
(4)质量标准:(1)市政工程部分:施工质量必须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采购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3)水平衡信息化建设部分: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及验收要求。
(5)类似工程经验或者工程业绩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竣工日期
建设单位
南汇新城镇雨污混接改造工程
雨水管道完成23957.1m,污水管道完成33841.5m,立管改造完成2102m,道路修复完成82105.6m2,绿化修复253017.6m2。
2020.7.23
上海南汇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惠家塘泵站进水管网完善工程
新建DN1600-DN2600污水管道7800米
2023.10.25
常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和顺工业园污水处理项目
厂外管网工程:DN400,长度3726m;DN550,长度2520m;DN250,长度429m;DN550,长度1487m;DN700,长度1608m。共计9770m。
2023.6.23
光泽县鸾凤承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
6、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陈海燕(组长)、吕辉、黄宇真、杨罗春、陈华英
7、被确定为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无。
8、中标候选人公示及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公示期为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6月20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4年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监督机构进行投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6月20日)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
9、联系方式
电话:0599-5822276
行政监督部门名称:南平市建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平市建阳区数字发展中心
电话:0599-5810909(0599-5812908)
时间: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