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507220701800075001001
1.招标条件
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1号工程包施工监理已由浦自然纪要[202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浦城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浦城县自然资源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华源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1号工程包施工监理(项目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浦城县。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涉及浦城县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程3个、排危除险项目2个,分别位于莲塘镇、盘亭乡、管厝乡等3个乡镇。
项目施工费总投资约290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1号工程包施工图设计文件规定的全部工程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等的施工监理工作以及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服务监督;
2.4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4.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其中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0;高程调整系数为1.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75.7万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180日历天,施工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
2.7质量要求:符合《地质灾害护坡治理工程施工技术规程》以及国家现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合法有效的甲级地质灾害防治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并具有高级职称。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个。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个。
3.8其他资格要求: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14日 08:30:00至2024年5月19日 23:59:00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np.gov.cn/npztb/)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年6月4日 16:00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5000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年度投标保证金,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本标实行在线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np.gov.cn/npztb/)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06月5日08 时30 分。 (招标人在售标起始时间开始接收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到时,启动解密程序,投标人必须在解密程序启动时的45分钟以内确定对投标文件解密。
7.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fjggfw.gov.cn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np.gov.cn/npztb/)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浦城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浦城县兴浦路256号
邮编:353400
电话:18159969839
联系人:徐勇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源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浦城县名桂首府8幢D105
电话:0599-2626589
联系人:小张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ggzy.np.gov.cn/npztb/
联系电话:http://ggzy.np.gov.cn/npztb/
监督机构名称:浦城县自然资源局机关纪委
电话:0599-6028830
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1号工程包施工监理答疑纪要
致各投标人:
关于“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1号工程包施工监理”(招标编号:E3507220701800075001001),现就招标文件有关事宜进行答疑如下:
1、问题:评分标准里: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证书的得2分。满分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本项目属于地灾类监理项目,地灾 类监理最高资质为甲级,为自然资源部颁发。而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是建设部颁发且不适用于地灾 类项目。综合资质+地灾甲级监理资质 在全国都没有几家公司具备,因此属于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建议:取消综合质资加分项。
回复:该要求为加分项,不属于资格要求,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2、问题:第三章评标办法3.3.2评分标准(1)资信业绩分项评分标准中其它监理人员配备1.项目安全负责人:项目安全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的得1分;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职称和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得3分。满分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2.项目质量负责人:项目质量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的得1分;具有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得1分;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得1分;满分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3.项目管理团队人员情况:配备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人员1名的得1分,配备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人员1名的得1分,配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人员1名的得1分。同时配备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监理工程师(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工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人员1名的再得1分。满分4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总监理工程师、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管理团队人员不得重复)其他监理人员需承诺到位;否则,否决其投标。满分10分。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4.1要求的基本人员为总监、专监、监理员.此评分标准通过投标人承诺增加特指的履职人员(且增加的人员需1人多证)来加分的条件设置,明显存在不合理现象,依据《招投标法实施细则》属于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情形。
回复:招标文件中修改为:满足文件的基本人数基础上投标人多提供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5分,满分5分。具备持有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具有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颁发的《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证书》或(福建省外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岗位培训证书),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工环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培训证书;或地质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培训证书;或岩土工程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培训证书。满足文件的基本人数基础上投标人多提供1名监理员得5分,满分5分。现场监理员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培训证书。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件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社保缴交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问题: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对工程业绩特征描述为“(如:地质灾害治理的性质和类别应为“滑坡,边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沉陷区治理工程”或监理项目内容含有挡土墙;滑石清理;锚杆框架;抗滑桩;坡面绿化固土等)”。
建议修改为:地质灾害治理的性质和类别应为自然因素与人为活动因素引起的“滑坡,边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沉陷区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生态环境修复”或监理项目内容含有挡土墙;滑石清理;锚杆框架;抗滑桩;坡面绿化等治理措施。
修改依据:国务院公布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2003]第394号令)规定“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绛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是针对上述地质灾害所采取专项地质工程措施,控制或者减轻地质灾害的工程活动”。因此只要是针对上述地质灾害所采取专项地质工程措施,控制或者减轻地质灾害的工程活动都应视为业绩.
回复:招标文件中修改为:“工程业绩”特征(如:地质灾害治理的性质和类别应为“滑坡,边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沉陷区治理工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生态环境修复”或监理项目内容含有挡土墙;滑石清理;锚杆框架;抗滑桩;坡面绿化固土等)。
4、问题:第三章评标办法评分标准企业综合实力(满分4.00分)投标人承接过的监理项目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3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获得过国家优质工程奖的,每项得1分,满分4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注:项目获奖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或获奖公示文件等能满足得分条件的证明资料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日期以相关证书(或公示文件)上注明的为准。描述的“投标人承接过的监理项目”中所指的监理项目部有可能是公路、水利、市政等项目。这些项目都与本项目内容无关。依据《招投标实施细则》属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
建议:取消或把“投标人承接过的监理项目”改为“投标人承接过的地灾监理项目”。
回复:本项要求为加分项,不属于资格要求, 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招标编号:E3507220701800075001001)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np.gov.cn/npztb/)发布,请投标人自行查阅、下载。
特此通知!
招标代理:福建华源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5月20日
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1号工程包施工监理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1号工程包施工监理招标项目于2024年6月5日8时30分在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城县梦笔大道316号3幢浦城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1号工程包施工监理 招标人:浦城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徐勇 电话:18159969839
联系人:小张 电话:0599-2626589
二、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三、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无
四、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无 五、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中标候选人名称:北京中城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757000元 总评得分:94分
总监理工程师:吴江虹 注册证书编号:11000211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180日历天,施工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
质量要求:符合《地质灾害护坡治理工程施工技术规程》以及国家现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六、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孟海前(组长)、李帝春、方建雄、曾远峰、周元雄
七、公示时间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第八条规定,本项目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公示期为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16日。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若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服,可在投诉期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招投标监督机构进行投诉。
八、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代理单位将按规定向第一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浦城县自然资源局
二0二四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