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森林公园以北市政路网项目(林后大街以南)施工已由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发改审批〔2023〕64号、南发改审批〔2024〕2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平市武夷新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南平市武夷新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南平市武夷新区南林片区森林公园北侧,林后大街南侧;
2.2.工程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城市次干路1条、城市支路2条,其中:福源路长244米、宽24米,双向四车道;庐峰路长278米、宽18米,双向两车道;福广路长283米、宽24米,双向两车道。主要包括道路、交通、雨污、给水、电力、通信、照明、绿化及海绵城市等工程建设;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森林公园以北市政路网项目(林后大街以南)施工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道路照明工程、海绵城市、绿化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并以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要求为最终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2015版)的规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城市道路工程(不含快速路);直径1.5 米以下污水及中水管道;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的规定,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3295960(暂列金额:6300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00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0(以发包人交地时间为准)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 【2015】13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作为否决条款。4、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或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或仍处于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质量安全黑名单或文明施工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投标都将被否决,(但是若属于《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建建〔2021〕2号)文件中涉及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制度的条款除外)。5、a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或若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b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c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d投标人在投标时及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6、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29日08:00:00至2024年6月18日8:30:00通过登录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ggzy.np.gov.cn/npztb/)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250000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子保函(含银行保函、保险保函、担保保函)、年度投标保证金、现金(指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之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6月18日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np.gov.cn/npztb/)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ujian.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npztb/)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武夷新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建安大街赤岸统建房24号楼,邮编:3542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9-5671627,传真:/
联系人:胡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邮编:350002
电话:0591-87525261,传真:/
联系人: 陈超然、谢斗铖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ggzy.np.gov.cn/npztb/
联系电话:0599-831711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南平市武夷新区南林核心区广场东路82号商务写字楼2号楼
联系电话:0599-885309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武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5层
联系电话:0599-8317272
森林公园以北市政路网项目(林后大街以南)施工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二)
招标编号:E3507010701100165001
各投标人:
现就森林公园以北市政路网项目(林后大街以南)施工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如下: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变更如下:
市政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
工程名称:森林公园以北市政路网项目(林后大街以南)
一、 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南平市武夷新区。
2、工程专业:市政工程。
3、专业工程主要内容:
1)软基处理:
① 庐峰路:超挖换填及清淤换填面积:翻挖回填3060m2。
② 福源路:超挖换填及清淤换填面积:翻挖回填1440m2。
③ 福广路:超挖换填及清淤换填面积:翻挖回填1320m2。
2)道路工程:
① 庐峰路:道路长度:278m,道路修建宽度:18m,车道数:双向两车道;车行道路面类型:沥青混凝土。
② 福源路:道路长度:244m,道路修建宽度:24m,车道数:双向四车道;车行道路面类型:沥青混凝土。
③ 福广路:道路长度:283m,道路修建宽度:24m,车道数:双向两车道;车行道路面类型:沥青混凝土。
3)桥梁工程:无。
4)涵洞工程:无。
5)隧道工程:无。
6)排水工程:
管道材质:HDPE缠绕增强管。
施工方法:开槽埋管。
检查井:混凝土井。
7)给水工程:
管道材质:球墨铸铁管。
8)路灯工程:
路灯类型:单叉路灯,光源采用LED。
9)电力排管:
管道类型: MPPФ150mm,环刚度≥50KN/㎡。
10)通信管道
管道类型:重型PVC-U(SN8)、DN100 镀锌钢管(壁厚≥4mm)。
11)交通工程:
交通设施:交通标志、标线、隔离护栏。
12)其他工程:
海绵城市、绿化种植工程。
二、 编制范围
按照盈创筑业工程科技有限公司设计的《森林公园以北市政路网项目(林后大街以南)施工图设计文件》二○二四年三月版图纸,专业范围包括①庐峰路:桩号AK0+000~AK0+278.204范围内的工程内容,②福源路:桩号BK0+000~BK0+243.712范围内的工程内容,③福广路:桩号CK0+000~CK0+282.677范围内的工程内容,。具体如下:
1、包括的专业内容:路基、路面、雨水工程、给水管道、电气及照明、电力排管、通信管道、交通工程及监控设施、绿化种植、海绵城市等。
2、临水临电工程。
三、 编制依据
1、图纸:盈创筑业工程科技有限公司设计的《森林公园以北市政路网项目(林后大街以南)施工图设计文件》二○二四年三月版图纸、01#设计变更(2024年05月25日)等。
2、招标文件: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编制的招标文件;其中存在与现行计价规定不一致的内容:无。
3、地质勘察报告:福建磐基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出具的《森林公园以北市政路网项目(林后大街以南)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时间:2024年2月)。
4、计价计量规范: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福建省实施细则、《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0-2013)福建省实施细则、《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福建省实施细则、《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福建省实施细则、《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福建省实施细则。
5、预算定额:《福建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FJYD-401~409-2017)、《福建省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FJYD-501-2017)、《福建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FJYD-101-2017)、《福建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FJYD-301~311-2017)、《福建省市政维护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601-2007)及现行补充或调整文件(截止2024年5月10日以前)。
6、费用定额:《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闽建筑[2021]6号《关于调整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企业管理费的通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闽建筑[2021]21号《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闽建筑[2022]1号文《关于颁布<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21版)的通知》(截止2024年5月10日以前)。其中,暂列金额:按63万元;专业工程暂估价:不计;甲供材料费:无。
7、人材机价格:
(1)人工费指数:按照闽建筑[2017]12号文中各专业定额相应子目中的人工费执行,同时按南建筑[2021]13号文计算人工费调整指数1.1054。其中执行《福建省市政维护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子目,其人工费按闽建筑函[2013]92号中其他用工单价81元/工日乘以定额人工消耗量再乘以系数1.14,并按南建筑[2021]13号文乘以人工费调整指数1.1054计算。
(2)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闽建价[2022]1号《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9年第三季度福建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执行。
(3)材料设备价格:建阳2024年3月份材料综合价格、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闽建价〔2024〕2号《福建省建设工程定额相关材料综合价格<2023年>》、定额基期价格、市场询价(详见询价记录)。
8、其他:无。
四、 取费标准
1、专业类别:市政工程。
2、总承包服务费费率:不计。
3、税率:按9%。
4、企业管理费:市政工程按7.63%计取,园林绿化工程按6.5%计取。
5、利润率:按6%。
6、规费:按0%。
7、安全文明施工费:市政工程按实行标准化管理按2.12%费率计取。
8、其他总价措施费:市政工程按实行标准化管理按0.49%费率计取。
9、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按安全文明施工费的10%计取。
10、优良工程增加费:无,按合格工程。
11、缩短工程措施费:不计。
12、标准化管理:本工程预算按标准化施工计,结算如未提供标准化施工有效依据,则按非标准化施工计。
13、其他:无。
五、 施工方法与措施(仅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自行确定方案,自主报价)
1、 土方工程:路基、边坡土方按机械开挖,其余土方按5%人工配合机械。本项目绿化、清表土方按一二类土计,路基土石方按三类土综合考虑,结算不予调整。庐峰路:给水工程按三类土80.4%、四类土19.6%包干计算;雨水工程按三类土74.6%、四类土25.4%包干计算;电力、通讯、交通、路灯工程按三类土85.5%,四类土14.5%包干计算。福源路:给水工程按三类土35.8%、四类土32.1%、极软岩32.1%包干计算;雨水工程按三类土36.1%、四类土21.2%、极软岩42.7%包干计算;电力、交通、路灯工程按三类土36%、四类土29.9%、极软岩34.1%包干计算;福广路:给水工程按三类土55%、四类土45%包干计算;雨水工程按三类土40.5%、四类土59.5%包干计算;电力、交通、路灯工程按三类土74.1%、四类土25.9%包干计算,以上土石方比例结算不予调整。
1、 石方工程:相应项目单价包干。
2、 脚手架:①列入相应构件所在分部分项清单中的,实际不同不再调整;②列入措施费中相应项目的采取单价包干,工程量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数量及现场签证调整。
2、 混凝土模板及支架:列入相应构件所在分部分项清单中,实际不同不再调整。
3、 围堰:无。
4、 便道及便桥:无。
5、 洞内临时设施:无。
6、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相应项目单价包干,工程量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数量及现场签证调整;大型机械设备基础、轨道:无;大型机械设备检测:无。
7、 施工排水降水:无。
8、 处理、监测、监控:除业主另行委托第三方实施的监测、监控外的其他所有监控量测费用已综合在单价中,实际不同不再调整。
9、 材料二次搬运:无。
10、 行人、行车干扰:无。
11、 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无。
12、 爆破安全措施:无。
13、 试验爆破措施:无。
14、 爆破现场警戒与实验措施:无。
15、 水上支架平台:无。
16、 施工围挡:按图纸计取,工程量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数量及现场签证调整。
17、 工程排污费:未计算噪音超标排污费,如有发生按有关规定按实结算。
18、 其他:以上或其他按现行规定要求必须进行专项论证的项目措施费用,按其论证后的方案及现场签证调整。
六、 材料设备品牌及甲供材料
1、本控制价取定的材料设备品牌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范围
控制价取定品牌
备注
智能交通
海康威视、大华、宇视
大华
阀门
福思特、德星、天津耐莱斯NLSV
天津耐莱斯NLSV
电线电缆
辉阳、三红、礼恩
辉阳
路灯
明辉、永利达、尧特
明辉
塑料管及管件
李氏、亚通、晟杨
晟杨
消火栓
天 广、鸿安、友安
天广
管枕、堵头
亚通
球墨铸铁管
福建精彩、福建台明、新兴
福建精彩
井盖
南铸、闽铸、福建青睿
南铸
2、甲供材料一览表
品牌
含税单价(元)
无
3、经市场询价的材料设备:
详主材询价表。
七、 本项目补充的工程量清单
项目编号
项目
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
单位
工程量
计算规则
工程内容
/
八、 其他需要的说明
1、 本项目弃土运距按10km以内包干计算。
2、 本工程弃土费未计算,结算时按有效发票及实际发生量计算。
3、 本项目绿化、清表土方按一二类土计,路基土石方按三类土包干计算,结算不予调整。
4、 根据设计图纸,因现状道路两侧地块正在施工建设,对地形影响较大,边坡防护按设计数量计取,结算时按实计算。
5、 新旧路基衔接处土工格栅铺设面积,按设计数量计取,结算时按实计算。
6、 根据设计图纸,清表数量已扣除路面破除部分面积,因此清表量按设计数量计取,结算时按实计算。
7、 翻挖回填用土均按利用方计算。
8、 翻挖回填数量,按设计数量计取,结算时按实计算。
9、 本项目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透水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均按外购考虑。沥青及沥青砼运距按10km以内包干计算,水泥混凝土、透水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运距按7km以内包干计算。
10、 路面、人行道破除,按设计数量计取,结算时按实签证计算。
11、 破除绿化带,按清表厚度50cm计算,结算时按实计算。
12、 苗木种植损耗计入苗木单价,不另计5%的损耗率。
13、 绿化养护除喷播植草按成活养护3个月计外,其余按成活养护期半年日常养护期半年计,养护等级为二级,结算不予调整。
14、 树池回填种植土深度按0.9m计算。
15、 本工程苗木最小规格询价。
16、 苗木单价均为苗木主材到场价格,包含卸车费及种植损耗费用;结算时按有效的进场报验资料和现场核实情况计算苗木胸径,胸径达不到“材料定价表”中相应要求,按相应比例扣减苗木单价。
17、 交通工程中三角形停车让行标志不在预算编制范围内。
18、 庐峰路路灯工程平面少了一套路灯,根据设计回复,路灯数量以物料表为准。
19、 交通工程根据设计回复物料清单未标注控制电缆型为KVV22-4*1.5。
20、 施工用电如需设置临时变压器,施工用水如需接入市政干管,则临时用电接入费用按照10万元包干,临时用水接入费用按照3.6万元包干。
21、 交通工程配线就近引入点位置不详,预算编制配线暂按设计清单为准,结算时按实计算。
2.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变更如下:
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13)软基处理:
14)道路工程:
15)桥梁工程:无。
16)涵洞工程:无。
17)隧道工程:无。
18)排水工程:
19)给水工程:
20)路灯工程:
21)电力排管:
22)通信管道
23)交通工程:
24)其他工程:
6、费用定额:《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闽建筑[2021]6号《关于调整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企业管理费的通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闽建筑[2021]21号《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闽建筑[2022]1号文《关于颁布<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21版)的通知》(截止2024年5月10日以前)。其中,暂列金额:63万元;专业工程暂估价:不计;甲供材料费:无。
7、其他:无。
四、 材料设备品牌及甲供材料
1、招标人要求的材料设备品牌
五、 报价注意事项
3、 土方清单项目:相应项目单价包干。本项目绿化、清表土方按一二类土计,路基土石方按三类土包干计算,结算不予调整。庐峰路:给水工程按三类土80.4%、四类土19.6%包干计算;雨水工程按三类土74.6%、四类土25.4%包干计算;电力、通讯、交通、路灯工程按三类土85.5%,四类土14.5%包干计算。福源路:给水工程按三类土35.8%、四类土32.1%、极软岩32.1%包干计算;雨水工程按三类土36.1%、四类土21.2%、极软岩42.7%包干计算;电力、交通、路灯工程按三类土36%、四类土29.9%、极软岩34.1%包干计算;福广路:给水工程按三类土55%、四类土45%包干计算;雨水工程按三类土40.5%、四类土59.5%包干计算;电力、交通、路灯工程按三类土74.1%、四类土25.9%包干计算,以上土石方比例结算不予调整。
4、 石方清单项目:相应项目单价包干。
5、 脚手架:①列入相应构件所在分部分项清单中的,实际不同不再调整;②列入措施费中相应项目的采取单价包干,工程量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数量及现场签证调整。
6、 混凝土模板及支架:列入相应构件所在分部分项清单中,实际不同不再调整。
7、 围堰:无。
8、 便道及便桥:无。
9、 洞内临时设施:无。
10、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相应项目单价包干,工程量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数量及现场签证调整;大型机械设备基础、轨道:无;大型机械设备检测:无。
11、 施工排水降水:无。
12、 处理、监测、监控:除业主另行委托第三方实施的监测、监控外的其他所有监控量测费用已综合在单价中,实际不同不再调整。
13、 材料二次搬运:无。
14、 行人、行车干扰:无。
15、 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无。
16、 爆破安全措施:无。
17、 试验爆破措施:无。
18、 爆破现场警戒与实验措施:无。
19、 水上支架平台:无。
20、 施工围挡:按图纸计取,工程量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数量及现场签证调整。
21、 工程排污费:未计算噪音超标排污费,如有发生按有关规定按实结算。
22、 以上或其他按现行规定要求必须进行专项论证的项目措施费用,按其论证后的方案及现场签证调整。
六、 本项目补充的工程量清单
七、 其他需要的说明
22、 本项目弃土运距按10km以内包干计算。
23、 本工程弃土费未计算,结算时按有效发票及实际发生量计算。
24、 本项目绿化、清表土方按一二类土计,路基土石方按三类土包干计算,结算不予调整。
25、 根据设计图纸,因现状道路两侧地块正在施工建设,对地形影响较大,边坡防护按设计数量计取,结算时按实计算。
26、 新旧路基衔接处土工格栅铺设面积,按设计数量计取,结算时按实计算。
27、 根据设计图纸,清表数量已扣除路面破除部分面积,因此清表量按设计数量计取,结算时按实计算。
28、 翻挖回填用土均按利用方计算。
29、 翻挖回填数量,按设计数量计取,结算时按实计算。
30、 本项目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透水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均按外购考虑。沥青及沥青砼运距按10km以内包干计算,水泥混凝土、透水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运距按7km以内包干计算。
31、 路面、人行道破除,按设计数量计取,结算时按实签证计算。
32、 破除绿化带,按清表厚度50cm计算,结算时按实计算。
33、 苗木种植损耗计入苗木单价,不另计5%的损耗率。
34、 绿化养护除喷播植草按成活养护3个月计外,其余按成活养护期半年日常养护期半年计,养护等级为二级,结算不予调整。
35、 树池回填种植土深度按0.9m计算。
36、 本工程苗木最小规格询价。
37、 苗木单价均为苗木主材到场价格,包含卸车费及种植损耗费用;结算时按有效的进场报验资料和现场核实情况计算苗木胸径,胸径达不到“材料定价表”中相应要求,按相应比例扣减苗木单价。
38、 交通工程中三角形停车让行标志不在预算编制范围内。
39、 庐峰路路灯工程平面少了一套路灯,根据设计回复,路灯数量以物料表为准。
40、 交通工程根据设计回复物料清单未标注控制电缆型为KVV22-4*1.5。
41、 施工用电如需设置临时变压器,施工用水如需接入市政干管,则临时用电接入费用按照10万元包干,临时用水接入费用按照3.6万元包干。
42、 交通工程配线就近引入点位置不详,预算编制配线暂按设计清单为准,结算时按实计算。
3.本项目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变更如下:
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
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和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doc格式)重新发布,详见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npztb/)本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二)附件,以最新重新发布的编制说明为准。注意:本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二)仅重新发布编制说明,招标控制价和工程量清单(xml和xlsx格式)以之前补充通知发布的为准。
5.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脚手架、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垂直运输机械、基坑支护等措施项目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的费用,若招标控制价中无相应打“★”标字的项目的,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7.1.2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脚手架、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垂直运输机械、基坑支护等措施项目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费用(详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9项)85%不评审。
6.本项目无须单独另附《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投标阶段)》。
7.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截止时间、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变更为:2024年7月1日08:30(北京时间)。
招标代理: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4日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
1.本项目工期要求原文“(以发包人交地时间为准)”修改为“(以开工令时间为准)”,增加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2024年8月20日前完成除绿化工程外所有工程,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工程。
2.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12.4.1 付款周期原文修改如下: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①进度付款额度: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即按照当月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相应金额的80%支付进度款,直至工程完成竣工验收;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等引起的工程量核增按需经发包人根据相关规定确认后,当月完成该部分合格工程量相应金额的80%在下期进度款中支付;进度支付时,承包人应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建设单位有权拒绝支付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结算抵扣。监理人有权扣回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任何工作或义务的相应金额。
②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提交符合档案要求的竣工资料存档完成后,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相应金额的90%,且不超过合同总价的90%。
③项目竣工结算并经有权部门审核后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付至审结数的97%(承包人应出具结算审核价100%的发票),余结算价的3%作为质保金(不计利息)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12个月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付清。
每次付款前,承包人应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交申请材料,发包人收到承包人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及申请材料并审核无误后,于14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期金额,发包人进度款支付形式为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以不含税价格为准,税费及含税价做相应调整。
注:本项目原材料、构配件检测由建设单位委托。
3.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12.1 合同价格形式中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中(1)原文“⑱现场土方类别、运距等与清单不同导致增加的工程费用”修改为:“⑱现场土石方类别、运距等与清单不同导致增加的工程费用。”;(2)原文“㉑商品混凝土运输方式、泵送费用及泵送距离超出范围等产生的增加费用;”修改为:“㉑商品混凝土、沥青砼运输方式、泵送费用及泵送距离超出范围等产生的增加费用。”(3)增加:“22洗车台、道路硬化破除费用”。
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变更为13341609元(暂列金额:6300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00元);
5.本项目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变更如下:
序号
1
详工程量清单
海康威视
宇视
2
福思特
德星
3
三红
礼恩
4
永利达
尧特
5
李氏
6
鸿安
友安
7
8
球磨铸铁管
精彩
台明
新兴
9
闽铸
福建青睿
6.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变更如下:
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
1、包括的专业内容:路基、路面、排水管道(雨水、污水)、给水管道、电气及照明、电力排管、通信管道、交通工程及监控设施、绿化种植、海绵城市等。
(2)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闽建价[2022]1号《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7版定额施工机械和仪器仪表台班基价》执行。
1、 土方工程:路基、边坡土方按机械开挖,其余土方按5%人工配合机械。本项目绿化、清表土方按一二类土计,路基土石方按三类土综合考虑,结算不予调整。土石方外运运距按10km包干计算。
2、 石方工程:无。
3、 脚手架:各类砌筑单排钢管脚手架、砼浇筑双排钢管脚手架、钢管井字架。
4、 混凝土模板及支架:浇筑各类砼结构木模、钢模、胶合板模板,列入相应构件所在分部分项中。
5、 围堰:无。
6、 便道及便桥:无。
7、 洞内临时设施:无。
8、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起重机、铣刨机、沥青混凝土摊铺机等,型号按定额;大型机械设备基础、轨道:无;大型机械设备检测:无。
9、 施工排水降水:无。
10、 处理、监测、监控:除业主另行委托第三方实施的监测、监控外的其他所有监控量测费用已综合在单价中。
11、 材料二次搬运:无。
12、 行人、行车干扰:无。
13、 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无。
14、 爆破安全措施:无。
15、 试验爆破措施:无。
16、 爆破现场警戒与实验措施:无。
17、 水上支架平台:无。
18、 施工围挡:按图纸计取,结算时根据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现场签证调整。
19、 工程排污费:无。
20、 其他:/。
1、 本项目弃土运距按10km以内包干考虑。
3、 本项目绿化、清表土方按一二类土计,路基土石方按三类土综合考虑,结算不予调整。
4、 根据设计图纸,因现状道路两侧地块正在施工建设,对地形影响较大,边坡防护暂按设计数量计取,实际施工按实结算。
5、 新旧路基衔接处土工格栅铺设面积,暂按设计数量计取,实际施工按实结算。
6、 根据设计图纸,清表数量已扣除路面破除部分面积,因此清表量暂按设计数量计取,实际施工按实结算。
7、 翻挖回填用土均按利用方考虑。
8、 翻挖回填数量,暂按设计数量计取,实际施工按实结算。
9、 本项目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透水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均按外购考虑。沥青及沥青砼运距按10km以内包干考虑,水泥混凝土、透水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运距按7km以内包干考虑。
10、 路面破除,暂按设计数量计取,实际施工按实结算。
11、 破除绿化带,按清表厚度50cm考虑。
12、 苗木种植损耗计入苗木单价考虑,不另计5%的损耗率。
13、 绿化养护按一年考虑,其中成活率养护半年、日常养护半年。
14、 树池回填种植土深度按0.9m考虑。
15、 交通工程,三角形停车让行标志不在预算编制范围内。
16、 庐峰路路灯工程平面少了一套路灯,根据设计回复,路灯数量以物料表为准。
17、 交通工程根据设计回复物料清单未标准控制电缆型为KVV22-4*1.5。
18、 本工程临时接电费用暂按10万元计算,临时接水费用暂按3.6万元计算;施工用电如需设置临时变压器,施工用水如需接入市政干管,则临时用电接入费用按照10万元包干,临时用水接入费用按照3.6万元包干。
19、 交通工程配线就近引入点位置不详,配线暂设计清单为准,实际施工按实结算。
7.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变更如下: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1、 土方清单项目:相应项目单价包干。本项目绿化、清表土方按一二类土计,路基土石方按三类土综合考虑,结算不予调整。
2、 石方清单项目:无。
3、 脚手架:①列入相应构件所在分部分项清单中的,实际不同不再调整;②列入措施费中相应项目的采取单价包干,工程量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数量及现场签证调整。
4、 混凝土模板及支架:列入相应构件所在分部分项清单中,实际不同不再调整。
8、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相应项目单价包干,工程量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数量及现场签证调整;大型机械设备基础、轨道:无;大型机械设备检测:无。
10、 处理、监测、监控:除业主另行委托第三方实施的监测、监控外的其他所有监控量测费用已综合在单价中,实际不同不再调整。
18、 施工围挡:按图纸计取,工程量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数量及现场签证调整。
19、 工程排污费:未计算噪音超标排污费,如有发生按有关规定按实结算。
20、 以上或其他按现行规定要求必须进行专项论证的项目措施费用,按其论证后的方案及现场签证调整。
20、 本项目弃土运距按10km以内包干考虑。
21、 本工程弃土费未计算,结算时按有效发票及实际发生量计算。
22、 本项目绿化、清表土方按一二类土计,路基土石方按三类土综合考虑,结算不予调整。
23、 根据设计图纸,因现状道路两侧地块正在施工建设,对地形影响较大,边坡防护暂按设计数量计取,实际施工按实结算。
24、 新旧路基衔接处土工格栅铺设面积,暂按设计数量计取,实际施工按实结算。
25、 根据设计图纸,清表数量已扣除路面破除部分面积,因此清表量暂按设计数量计取,实际施工按实结算。
26、 翻挖回填用土均按利用方考虑。
27、 翻挖回填数量,暂按设计数量计取,实际施工按实结算。
28、 本项目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透水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均按外购考虑。沥青及沥青砼运距按10km以内包干考虑,水泥混凝土、透水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运距按7km以内包干考虑。
29、 路面破除,暂按设计数量计取,实际施工按实结算。
30、 破除绿化带,按清表厚度50cm考虑。
31、 苗木种植损耗计入苗木单价考虑,不另计5%的损耗率。
32、 绿化养护按一年考虑,其中成活率养护半年、日常养护半年。
33、 树池回填种植土深度按0.9m考虑。
34、 交通工程,三角形停车让行标志不在预算编制范围内。
35、 庐峰路路灯工程平面少了一套路灯,根据设计回复,路灯数量以物料表为准。
36、 交通工程根据设计回复物料清单未标准控制电缆型为KVV22-4*1.5。
37、 本工程临时接电费用暂按10万元计算,临时接水费用暂按3.6万元计算;施工用电如需设置临时变压器,施工用水如需接入市政干管,则临时用电接入费用按照10万元包干,临时用水接入费用按照3.6万元包干。
38、 交通工程配线就近引入点位置不详,配线暂设计清单为准,实际施工按实结算。
8.本项目主要材料和设备项目与价格表变更如下:
主要材料和设备项目与价格表
第1页 共3页
名称、规格、型号
数量
基准单价
招标控制价(或预算书)中的单价
金额 (元)
比例 (%)
不含税(元)
含税(元)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 AC-20 C 碎石
m3
499.181
1035.000
1169.000
583543.09
6.87
水泥稳定粒料■ 水泥用量 5%
1859.569
216.000
250.000
240.000
271.200
504315.03
5.93
水泥稳定粒料■ 水泥用量 3%
1840.416
198.000
230.000
220.000
248.600
457527.38
5.38
细粒式沥青混凝土■ AC-13 C 碎石
362.897
1107.000
1251.000
453984.26
5.34
机制砂
3170.798
126.200
130.000
412203.77
5.32
粗粒式沥青混凝土■ AC-25 C 碎石
196.718
986.000
1114.000
219143.95
2.58
YJV-0.6/1KV-5×25
m
1626.504
115.360
130.357
212026.18
2.49
预拌非泵送普通混凝土■ C20(42.5) 碎石31.5mm 塌落度120-160mm
442.418
378.800
390.160
172613.84
2.23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 AC-16 C 碎石
140.513
1087.000
1228.000
172549.86
2.03
10
碎石(级配)■
1267.486
119.870
123.470
156496.45
2.02
11
透水砖■ 8cm
m2
3489.066
45.790
47.160
38.840
40.005
139580.09
1.80
12
HDPE缠绕增强管 SN8■ DN500
581.400
466.670
546.000
229.200
258.996
150580.27
1.77
13
星光级高清智能摄像机(900万反向卡口)■
套
12.000
336.280
380.000
10360.000
11706.800
140481.60
1.65
14
预拌非泵送普通混凝土■ C30(42.5) 碎石31.5mm 塌落度120-160mm
287.521
417.080
429.590
123516.18
1.59
15
预拌非泵送抗渗混凝土■ C35P6(42.5) 碎石31.5mm 塌落度120-160mm
223.689
532.440
548.410
122673.14
1.58
16
散装水泥 42.5
kg
314261.009
0.372
0.420
131989.62
1.55
17
路沿石■ 15*35cm 603#花岗岩
1355.730
77.670
80.000
84.000
86.520
117297.76
1.51
18
MPP管■ (DN160×10) 环刚度≥50KN/㎡
1600.368
41.810
48.500
66.400
75.032
120078.81
1.41
19
改性聚丙烯内平壁波纹套管■ (DN150×8) 环刚度≥25KN/㎡
2710.488
38.100
43.053
116694.64
1.37
20
螺纹钢筋■ HRB335Φ12
t
28.601
3543.000
4004.000
114522.73
1.35
第2页 共3页
21
HDPE缠绕增强管■ DN300 SN8
751.811
169.230
127.700
144.301
108487.14
1.28
22
路沿石■ 10*20cm 603#花岗岩
2781.640
32.000
32.960
91682.85
1.18
23
碎石 Φ5-16
726.047
116.500
120.000
87125.62
1.12
24
镀锌钢管
17640.486
4.788
5.411
95452.67
25
丹桂 φ=14cm 冠幅≥350cm H≥450
株
60.000
1320.000
1452.000
1350.000
87120.00
1.08
26
球墨铸铁管(T型,胶圈接口)■ DN200
425.362
179.100
202.400
86093.17
1.01
27
隔离护栏(全封闭人行道)
片
259.133
283.630
320.500
83052.05
0.98
28
榉树 15<φ≤16cm 冠幅≥350cm H≥450
68.000
1325.000
1457.500
1003.000
99110.00
0.91
29
星光级高清智能摄像机(900万电警抓拍)■
5200.000
5876.000
70512.00
0.83
30
多孔隙水泥稳定碎石■ 碎石
276.199
222.220
260.000
71811.78
0.82
31
球墨铸铁管(T型,胶圈接口)■ DN300
208.545
290.300
328.000
68402.69
0.81
32
樟树 15<φ≤16cm 冠幅≥350cm H≥450
65.000
900.000
94737.50
0.78
33
碎石(级配)
466.501
57598.87
0.74
34
螺纹钢筋■ HRB335Φ16
10.088
3367.000
3805.000
38384.84
0.45
35
预拌非泵送普通混凝土■ C15(42.5) 碎石31.5mm 塌落度120-160mm
84.035
357.040
367.750
30903.83
0.40
36
预拌非泵送细石混凝土■ C25(42.5) 碎石31.5mm 塌落度120-160mm
50.072
396.120
447.616
22412.94
0.26
37
预拌非泵送普通混凝土■ C25(42.5) 碎石31.5mm 塌落度120-160mm
44.058
399.840
411.840
18144.77
0.23
38
3.014
12067.74
0.14
39
预拌非泵送普通混凝土■ C35(42.5) 碎石31.5mm 塌落度120-160mm
20.828
435.180
448.240
9335.85
0.12
40
圆钢筋■ HPB300Φ10
1.669
3712.000
4195.000
7000.70
0.08
第3页 共3页
41
圆钢■ Ф10
1.572
6593.78
42
螺纹钢筋■ HRB400Φ12
1.610
6446.12
43
预拌混凝土■ 4.5MPa
14.742
299.150
350.000
5159.65
0.06
44
螺纹钢筋■ HRB400Φ14
1.234
3435.000
3881.000
4791.02
45
水泥稳定粒料■ 碎石
11.056
2874.66
0.03
46
圆钢筋■ HPB300Φ8
0.601
2520.27
47
圆钢■ Ф12
0.150
3944.000
4457.000
667.48
0.01
48
预拌非泵送细石混凝土■ C20(42.5) 碎石10mm(细石) 塌落度120-160mm
0.911
373.510
384.720
350.66
49
圆钢■ Φ8
0.071
299.52
累计比例(%)
70.46
9.本项目图纸目录如下:
10.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和工程量清单重新发布,详见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npztb/)本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附件,以重新发布的招标控制价和工程量清单为准(含xlsx格式和xml格式及编制说明)。投标人须重新下载上述材料用于编制投标文件(含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未按照重新发布的招标控制价和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文件对投标人造成任何不利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截止时间、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变更为:2024年6月21日08:30(北京时间)。
2024年6月6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E3507010701100165001
本招标项目森林公园以北市政路网项目(林后大街以南)施工于2024年7月1日08:30时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 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建安大街赤岸统建房24号楼
电 话:0599-5671627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
联系人:陈工
电 话:0591-87525261
二、招标项目名称及评标办法:
招标项目名称:森林公园以北市政路网项目(林后大街以南)施工
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13341609(暂列金额:6300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00元)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评标参数:现场抽取K值为8.22%,计算出评标基准价为12296715元
三、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给予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无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进入评审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总评分:无
五、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投标人名称
评审结果
原因
依据及理由
厦门坤能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否决投标
资格文件中的《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载明的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名称与投标人实际的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名称不符
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3.1.1款:未完整提供招标文件第8章“资格文件格式”所规定的全部资格文件以及未 按规定盖章、签字
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项目负责人姓名、执业资格证书名称和注册编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福建省居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姓名: 张立标
执业资格证书名称和注册编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编号:闽2352012201473108
七、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标准以及投标报价中包括的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等:
投标报价:人民币12201886.00元
工期要求:总工期150(以开工令时间为准)个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投标报价中包括的专业工程暂估价:0元
投标报价中包括的暂列金额:630000元
八、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的内容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11号令)的要求第七条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
地址:南平市武夷新区南林核心区广场东路82号商务写字楼2号楼;
联系电话:0599-8853091;
九、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7月12日;
十、中标人名称及其中标金额:
中标人:福建省居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人民币12201886.00元
十一、中标结果公示时间
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福建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本项目公示期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7月12日。
十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专家评委:官志伟、肖玲、范文、郑意津、陈德梁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