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海事夏道搜救码头工程(重新招标)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南平海事夏道搜救码头工程(重新招标)(项目名称)已由福建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南交图审【2023】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平市地方海事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补助及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南平市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南平市延平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5213326元。
2.3. 招标范围和标段内容:南平海事夏道搜救码头工程(重新招标)的趸船、引桥、给排水、消防、供电照明和无线通信等配套设施的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1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满足施工图设计和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①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②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指港航工程、航道工程、航道整治工程、港口建筑工程、航道及港口工程、港口水工建筑工程、航务工程、水工工程、水运工程、海洋工程、港工工程、港口工程、海岸工程、近岸工程等专业,下同。
3.4. 技术负责人职称要求: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5. 项目业绩要求:/。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其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投标人应在人员、财务、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25日 08:30:00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np.gov.cn/npztb/)下载有关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25日 08:30:00,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np.gov.cn/npztb/)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但应认真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逾期到达或者未到达交易系统的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投标人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投标人应使用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ggzyfw.fj.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np.gov.cn/npztb/)发布。
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ggzyfw.fj.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ggzy.np.gov.cn/npztb/) “公告答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盖单位电子章):南平市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潭阳大道156号
邮政编码:354200
联系人:林先生
传真:/
电话:0599-8630790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电子章):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东片区金凤屿花苑9号楼二层201-205
邮政编码:362000
联系人:朱女士
电话:17720995650
监督单位:南平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599-5840192
电子交易平台联系电话: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99-8317272
南平海事夏道搜救码头工程(重新招标)第一次流标公示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南平海事夏道搜救码头工程(重新招标)
招标编号:E3507020701100250003
2.项目流标原因:
至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4月25日8时30分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福建省中闽福建设有限公司、湖北航兴港航工程有限公司、湖北宝柏航务工程有限公司,三家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依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2.1.3,否决投标。经评审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缺乏竞争性,本项目按流标处理,按照福建省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3.公示时间:2024年4月26日-2024年4月29日
招标人:南平市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