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简介
一、机构基本情况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二00九年六月,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并经市编办批准,由原南平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市产权交易中心合并成立,为自收自支、财政定额补助的事业法人单位,机构设置实行管办分离,隶属市行政服务中心。中心人员在编人员18名,内设政府采购科、交易服务科、信息管理科、综合科四个科室。我中心成立以来,不断创新制度,优化平台,强化监督,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
二、机构职能
根据市编办批复文件,招投标服务中心主要职能是:
1、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招投标有形市场的建设与管理工作,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以及社会代理机构提供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服务。
2、根据市政府采购计划,独立开展政府货物与服务项目的集中采购活动。充分发挥集中采购优势,节约财政性资金,贯彻落实国家节能、环保、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政策。
3、组织开展国有资产转让、国有土地出让等国有资源交易活动,提高国有资源的使用效益。
4、配合政府监管部门,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进一步规范我市公共资源招投标活动。
三、管理措施
1、统一进场交易:根据《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规定》,中心作为市本级、延平区公共资源交易集中统一的服务机构,为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矿产权出让、国有产权及其他公共资源提供服务;
2、统一报名、统一销售标书:公开招标的项目采用网络统一报名、统一招标文件,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了投标人的信息,使招标代理机构无法组织围标串标,同时还极大的方便了投标人,真正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
3、统一收退保证金:所有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必须转入招投标中心专用帐户,由招投标中心统一代收代退,有效保证投标保证金安全,防止招标代理机构非法侵吞;
4、统一抽取评标专家:评标开始前,由评标专家服务器随机抽取,并自动通过语音电话通知评标专家,使得投标人和评标专家几乎没有事先接触的机会,有效的阻隔了二者之间利益输送的可能;
5、开、评标全程电子化监控:纪检监察、建设、财政、国资、发改等部门通过网络,可远程监控开、评标过程,随时掌握现场情况,保证了招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机构整合的初步成效
1、管办分离。原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政府采购中心、产权交易中心分别与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脱离了行政隶属关系,符合了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精神。
2、人员精简。原三个中心干部职工为41人,整合后现为27人,减少14人。符合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精神。
3、场所改善。原三个中心工作场所场地面积小、硬件设施陈旧落后,不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整合后的招投标中心,现有三层面积1800平米的工作场所,其中,一楼为开标区,内设3间开标室、交易科受理前台、保安室;二楼为中心办公区;三楼为独立的评标专区,内设与外面隔离式标准5间评标室(2间远程评标室)、2间语音询问室、监控室和招标业主休息室、电脑自动比选抽取专家室、封标室、档案室、现场管理人员工作区、公共卫生间。楼内配备了完善的监控系统,可对开标、评标现场全程监控。
4、管理规范。在实现“管办分离”基础上,市招投标服务中心作为全市公共资源集中交易的平台,客观上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根据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了《科室工作职责》、《效能建设实施细则》、《南平市招投标中心服务指南》、《南平市建设工程场内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南平市国有产权场内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代收代退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文件认证工作规范》、评审专家抽取管理办法及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制度”等20项管理制度,做到对内管理职责明确、监督有据;对外服务办事公开、管理有序。成立以来中心无有效投诉情况发生,受到了众多投标人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