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和县自然资源局zh-2320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政自然资告字[2023]14号)
经政和县人民政府批准,政和县自然资源局公开拍卖出让位于政和县新城核心区zh-2320号地块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1、土地位置:本宗地位于政和县新城核心区(开来学校对面),宗地四至:东至:J3-J9界址线(外迎宾大道);南至:J9-J16界址线(外空地);西至:J16-J1界址线(外空地);北至:J1-J3界址线(外空地)(详见出让用地红线图)。
2、土地面积: 53848.5平方米,约80.77亩(其中商业区,约40亩;住宅区,约40.77亩)。
3、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
4、使用年限:商业用地40年, 城镇住宅用地70年。
5、出让方式:拍卖出让。
6、开发程度:现状土地,达到“三通”条件。
7、拍卖起始价:人民币5145万元(含地下空间土地出让金)。
8、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573万元。
9、增价幅度:每次100万元或100万元的整倍数。
10、规划指标要求:
规划指标: 容积率(FAR):FAR≤1.6,其中A地块(商业区)FAR≤1.3,B地块(住宅区)1.0<FAR≤1.9(强制性)。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计容总建筑面积≤86157.6平方米,其中商业计容建筑面积≤34463.04平方米(总计容面积的40%,含住宅区底部配套商业面积);住宅计容建筑面积>27181.86平方米,且≤51694.56平方米(总计容面积的60%)(强制性)。不计容建筑面积: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强制性) 建筑密度:D≤36.4%,其中A地块(商业区)D≤50%,B地块(住宅区)D≤23%(强制性)。绿地率:G≥20%(强制性)。建筑限高:H≤54米。(强制性) 其他详见《关于zh-2320号地块出让规划条件》政自然资规(2023)26号。
二、特别事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在规定时间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本次拍卖地块的竞买人必须达到两人或两人以上(含两人),若不足两人,该地块的拍卖活动自动终止。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
2、商业区中1万平方米商业建筑必须由建设单位自持不少于五年(开始时间以竣工验收日起算),且建设单位负责市场运营时间不少于10年。具体内容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3、本次出让的zh-2320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设最高限制地价,竞买人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地价的,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竞买人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时,竞买方式转为“限地价+竞配建”的方式,参与竞无偿配建住宅建筑面积的竞买人报出无偿配建住宅建筑面积最大者为竞得人。具体内容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4、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的公告时间从2023年8月8日至2023年8月28日,拍卖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8月8日至2023年8月28日到政和县自然资源局收储中心(政和县为民路2号)领取拍卖文件、提交书面申请(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及口头等形式的竞买申请)。
5、申请人汇入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16:00时(以资金到达本公告指定账户为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政和县自然资源局将在2023年8月29日17: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6、拍卖交易时间及地点:2023年8月30日9:00时在政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和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7、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请汇入以下银行账户
户名:政和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行:政和县建设银行
银行帐号:35001677707052502833
户名:政和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行:政和县农行云根支行
银行帐号:13995201040001175
户名:政和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和支行
银行帐号:1406030619100112952
户名:政和县自然资源局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邮储银行政和县支行
银行帐号:10017509000001090000013
户名:政和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行:政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关社
银行帐号:9051113010010000052426
(单位对公账户,仅限工作日期间受理,节假日不予受理)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政和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0599—3322155 联系人:张先生
政和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