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产权单位委托,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竞买人,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及挂牌价
标的 |
标的名称 |
挂牌价 (万元) |
竞价保证金 (万元) |
标的一 |
福建省浦城县仙阳镇荣华山大道33号工业用地及附属十七幢建筑物整体转让 |
10077.94 |
100 |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2.1转让标的项目概况:
转让标的位于福建省浦城县仙阳镇荣华山大道33号。不动产权证号:闽(2021)浦城县不动产权第0001340号。土地使用用途:工业用地。使用期限:2063年10月08日止。
坐落 |
名称 |
面积(㎡) |
结构类型 |
权利性质 |
福建省浦城县仙阳镇荣华山大道33号等17套 |
土地 |
55344.53 |
—— |
出让/自建房 |
建筑物 |
29462.58 |
钢和框架、钢、框架结构 |
该转让标的经福建衡益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评估,出具闽衡益评报[2024]字第037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2024年4月12日。
需特别说明:1.标的以现状转让,上述基本情况仅供参考,标的质量及数量等参数及实际状况以现场看样为准。若相关标的情况参数与实际有误,转让价格不予调整。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2转让标的权属变更过户产生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转让方、受让方各自承担,若国家未有相关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三、竞买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报名截止日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买人相关的结果。查询网站:(http://zxgk.court.gov.cn/)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竞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缴纳竞价保证金。
四、受让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1.受让方需在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并在《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成交价款。
2.具体事项以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为准。
五、竞价方式:网络动态竞价
六、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7月3日17:00整
请有意向竞买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与我公司联系。
联系人:黄先生、李女士、郑先生、严女士;
联系电话:0599-5613789、0599-5811165、0599-8860838
联系地址一:南平市建阳区广信街96号一楼(万星广场对面)
联系地址二:南平市延平区朝阳路9号二层
看样时间:自公告之日起。看样联系人:董女士0599-2830261
详情请登入产权公司网站:www.npcjzx.com
注:若在公告期内未征集到竞买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人摘牌止或另行公告。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