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环闽南采招【2020】第007号
受南平市烟草公司邵武分公司委托,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南平市烟草公司邵武分公司华光路7号店等6个店面进行公开招标招租,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相关事项内容如下:
1、项目招标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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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建筑面积 |
出租期限 |
招租底价(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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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华光路7号店面招租 |
38平方米 |
三年 |
2400 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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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熙春西路安居2幢1层3号店面127号招租 |
55.24平方米 |
三年 |
1400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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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五一九路长宏大厦B幢寺巷2号1层店面招租 |
40.74平方米 |
三年 |
880 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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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
八一路海发大厦1层16号店面招租 |
54平方米 |
三年 |
3500 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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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
水北解放中路112号1层9号店面招租 |
35.69平方米 |
三年 |
880 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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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
五一九路烟草科技综合楼152号1、2层店面招租 |
楼上:362.45平方米 楼下:约90平方米 |
三年 |
10200元/月 |
注:投标人须按合同包投标,评标和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1)承租的条件、用途、费用计算等相关规定:
①承租人的条件:必须具备无噪音、无毒害、无污染、无尘,不影响周边住户商业营业用途。
②出租人本房产属商业营业用途,出租人优先租用给符合经营条件,且卫生、整洁、无噪声、无污染及安全的行业(餐饮、娱乐行业及油漆、鞭炮等危险品销售商均不予考虑,具体以出租人解释为准),承租人不得在承租的出租屋内从事非法活动。
③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后,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出租人房产房屋的结构及用途。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将店铺转租或转让,如发现存在此类现象,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对承租人合同履约保证金进行处置没收,如承租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抵补抵偿出租人损失的,承租人还应另承担由此造成出租人的一切损失。
④租赁期间产生的水费,电费、有线电视费、通讯、物业管理费、卫生费、工商、税务等因承租使用房屋与之经营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必须履约按本条款要求支付的项目等所产生的各项费用,按有关部门的收费规定,按期交纳。若承租人产生欠费未自行解决产生纠纷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从承租人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内直接扣除相关费用。如承租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抵补抵偿出租人损失的,承租人还应另承担由此造成出租人的一切损失。
⑤租赁期间内的房产税费,由出租人承担。
⑥租赁期间,承租人如因在租用房屋内装修,应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承租人因退店、退租后,原承租人在出租人房产店面内的装修必须恢复原状,保持出租人房产房屋原状相同。承租人负责对出租人房产店面进行维修和管理。
⑦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必须严格执行遵守《国家消防安全法》及其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对出租人出租的本房屋产权安全负总责。出租人有权对出租的承租房进行例行安全检查监督。
⑧承租人在租赁期间的安全及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如由此造成出租人本房屋产权一切损失的,均由承租人承担民事行为的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⑨租赁期间,出租人通常情况下不得提前收回房屋的。如果出租人由于政府拆迁、行业政策等相关行为、产权变动调整、及不可抗力因素必须收回房屋,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承租人,合同终止,出租人不予赔偿,承租人还应结算结清租赁房屋的相关费用及房租。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凡有能力承租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投标的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个体工商户投标的须提供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投标的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2企业法人投标的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并提供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由后者签字,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个体工商户投标的投标文件应由须经营者本人签字;自然人投标的投标文件应由须投标人本人签字。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3凡以上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材料复印件,须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如投标人为企业法人的须在复印件材料上加盖公章;如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参加投标的,须在提供的复印件材料上加盖与注册营业执照名称一致的店章。
2.4凡参加本次招租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5投标人信誉承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以及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均不是最高人民法院公告的失信被执行人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须知
3.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4月 9 日至2020年 4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
3.2招标文件购买地点: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338号汇丰大厦806室)。
3.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购买招标文件账户请来电咨询:0599-8870666,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所需购买的招标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一并标注后传真至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532172778@qq.com。
3.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应于2020年4月29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送达)到南平市烟草公司邵武分公司二楼小会议室(邵武市闽星花园烟草公司);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本招标内容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5递交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收到本招标文件后,请将相关资料按本招标文件需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将“投标文件”用信封包装、密封后加盖骑缝章。若未密封或相关资质资料不完整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资格。
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均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若企业法人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的,投标人除在投标文件中须随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原件外,其代表还须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个体工商户应由经营者本人,自然人应由本人参加投标。
3.6评标时间:2020年4月29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3.7评标地点:南平市烟草公司邵武分公司二楼小会议室(邵武市闽星花园烟草公司)。
3.8评标办法:最高价中标法。评审以合同包为单位,投标人可报其中一个合同包或多个合同包。本次报价采用一次性密封报价,以报价最高者为本次中选成交承租者,如遇报价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时,则按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选人。(原承租人参与本次招租,享有优先承租权“即其他报价人与原承租人同为报价最高者时,原承租人即为本次招租中选人“)。如投标报价低于出租人设定的招租底价均视为无效报价。
3.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
以上如有变更,招标单位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网站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4、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烟草公司邵武分公司
地址:邵武市闽星花园烟草公司
电话:0599-6230315
招标联系人:纪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338号汇丰大厦806室
电话:0599-8870666 传真:0599-8850556
联系人:小叶
闽公网安备 3507020210007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