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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运行暂行管理规定》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7-01-2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南发改法规〔20171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运行暂行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主管部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运行暂行管理规定》经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代章)

2017117

 

 

 

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运行暂行管理规定

 

根据福建省公共资源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开展国家电子招标投标创新试点省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5680号),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已完成网上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建设,为确保电子化招标投标工作平稳开展,现就电子交易平台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网上电子化招标投标实施范围

进入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含各分中心)招标的房屋建筑、市政公用、水利水电、土地整理、交通公路及其配套工程项目、国有产权、土地招拍挂等公共资源交易应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二、电子招投标文件制作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下同)和投标人应采用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招标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投标人不再另行提交纸质投标文件。

三、使用招标文件及备案

1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www.npggzy.gov.cn下称“市交易网”)是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唯一信息发布平台。

2、招标人应通过市交易网发布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不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及图纸。招标人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交招标文件或图纸购买凭证到场核验。

四、开标准备

1、如有答疑、澄清等文件,招标人应在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中制作电子答疑澄清文件,并按规定时间上传至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投标人需通过答疑澄清文件来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也可以通过导入答疑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形成完整的电子投标文件,于截标前上传至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2、开标前,招标人和投标人都需要将加密用的CA数字证书携带至开标现场解密。同时必须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应与电子招标投标文件制作要求的若干规定要求一致。

3开标时,投标人CA数字证书验证不通过或解密失败等与数字证书相关的异常情况,招标人应通知福建省数字证书受理中心(电话:0591-968975)调查处理并出具书面报告。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评标系统的,招标人应通知江苏国泰软件公司(电话:0599-8317118)到场调查处理并出具书面报告(书面报告格式详见附表1)。

4、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电子投标文件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根据系统参建方出具的书面报告作出相应处理:

1)投标人使用非福建CA数字证书或没有使用含有开通招投标应用服务功能的福建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

2)投标人使用的福建CA数字证书的招投标应用服务功能已被吊销或过期;

3)投标人未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电子标书制作软件及相应版本制作;

4)因投标人的原因,导入电子评标系统后无法正确读取数据或读取的数据不全;

5)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正常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其它情形。

电子投标文件出现前款(1)、(2)、(3)项情形的,招标人应拒绝其投标;出现前款(4)、(5)项情形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五、评标工作

1、评标专家应为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的评标专家。

2、招标人应事先提供不少于三份的纸质招标文件(包括补充通知、答疑、澄清等文件),供评标专家现场查阅。

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按照规范流程进行电子评标工作。

六、系统故障应对措施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牵头负责网上远程评标系统故障应对工作,应急预案(试行)详见附件3

七、系统参建方要求

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集成开发单位,要做好系统升级维护,为使用电子招投标平台的用户提供服务和技术支持,及时解决开标、评标过程存在问题,配合做好电子化招标投标培训工作,确保电子化招标投标工作顺利实施。

招标人和投标人等福建CA数字证书用户可登陆福建省数字证书受理中心网站(http://www.fjeseal.com)的证书验证页面或致电0591-968975查询CA数字证书服务有效期,确保CA数字证书有效性。

 

 

 

 

 

 

 

 

 

 

 

 

 

 

 

 

 

 

附件1  

 

电子招标投标文件制作要求的若干规定

 

为规范南平市电子招标投标文件制作,提高招投标效率,确保电子化招标投标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现对利用新点软件制作电子招标投标文件规定如下:

一、电子招标文件制作要求

1、所有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单位需要提交纸质标书文件,一律改成提供电子标书文件;涉及需要提供的复印件,一律改成原件扫描件;所有扫描件,一律以主体库的验证通过的材料为准,不再提供原件备查。

2、招标文件的获取,一律改成:

1)招标人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npggzy.gov.cn/)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数字证书登陆到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 (http:// www.npggzy.gov.cn /nphy) 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或招标公告中直接获取。

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才能参与投标。

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nNPTF格式)(光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投标人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由于系统出现故障,无法正常解密及导入评标系统的,将启用该投标人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进行评标,请投标人在递交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前认真检查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的完整性。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为准,评委会评审时以该投标人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光盘)里面的内容为准。

3、投标文件的递交,一律改成: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年月      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 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上传至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⑵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

⑶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的。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时请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资料下载”下载最新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软件安装包及相应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12-58173200400-850-33000599-8317118。  

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

1、所有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所涉及到单位盖章部分,需盖单位公章。

2、开标日当天,投标人须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到开标现场,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均要到前台(解密机)输入各自数字证书的密码,进行解密。为了不影响工程开标、评标流程,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记住数字证书密码。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代理在进行最终解密及导入投标文件。

3、如果未办理CA数字证书的企业请尽快办理,办理方式请关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的通知。根据通知,进行办理。如果已办理证书,请检查数字证书是否可用。

4、投标单位应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下载或升级最新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5、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同时必须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等,用信封密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 。

注:各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因仔细确认相关网上材料是否选择完整,如相关材料没有选择,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三、XML清单制作要求

工程量清单与计价XML电子文档应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电子数据交换导则》及导则配套的最新文件规定。

四、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要求

电子招标投标文件应按规定加盖含有福建CA数字证书(须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激活)的电子印章。

电子招标文件应加盖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电子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在需盖企业公章处加盖投标人的企业电子公章(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加盖各企业电子公章)。

 

 

 

 

 

 

 

 

 

 

 

 

 

 

 

 

 

 

附表1

电子投标文件检查报告

               No.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

 

检查情况

□非福建CA数字证书          

未在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激活

投标人未携带CA数字证书

□投标人携带非本次投标加密所用的CA数字证书

□其他                                    

 

 

备注

 

签字确认

招标人代表:                     投标人代表: 

         

 

                                            

备注:电子投标文件检查报告一式三份,招标人、投标人各一份,市交易中心留底一份。

 

附件2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子交易平台运行应急预案(试行)

 

为保证我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招标投标工作顺利实施,现针对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称“市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运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提高系统故障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招标投标交易活动正常有序进行,结合市交易中心的实际情况,本着预防与应急并重的原则,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下称“系统”)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情况类别包括:

(一)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二)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系统或无法使用系统;

(三)系统因停电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四)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意外情形。

二、应急处置小组与职责

应急处理小组主要负责系统使用过程中的故障预防、故障分析、故障解决和具体协调工作,由应急处理组长(下称“组长”)、软硬件维护人员、现场协调人员组成。具体职责如下:

组长:由市交易中心指定专人担任。负责指挥应急小组成员,对故障原因进行分析,并采取有效措施应对故障问题。

软硬件维护人员:由市交易中心指定专人担任,系统参建方的有关工作人员协助配合。负责维护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各软件子系统和所有硬件、网络设备,确保安全、稳定的运行。协助组长对应急事故进行分析和处理。

现场协调人员:由市交易中心指定专人担任。负责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场地环境的应急处理,协助组长维护现场环境和秩序。

三、应急处置

(一)系统因网络中断或系统客户端软、硬件故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软硬件维护人员经组长许可后进入现场排除网络故障。

(二)开(评)标机出现故障,导致开(评)标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由软硬件维护人员现场进行故障排除,现场协调人员维护现场秩序,若故障处理时间超过30分钟,经组长许可后更换开标(评)机进行开标。

(三)发现系统存在安全漏洞、病毒入侵等情况,有潜在的泄密危险,软硬件维护人员经组长许可后进行漏洞修复、杀毒,确保整个网络安全后继续进行开评标。

(四)评标专家信息导入出现故障,导致无法自动导入,经组长许可后由软硬件维护人员现场进行故障排除,若无法及时排除,可通过手工录入评标专家信息。

(五)系统服务器发生硬件或软件故障、数据库出现错误等而无法访问系统或无法使用系统:

1、主服务器发生故障,通过双机热备将自动切换到备份服务器,开评标数据写入备机中;应急处置小组应对评标项目系统运行情况进行不间断观察,项目评标结束后,由软硬件维护人员进行服务器维护,若无法修复,由软硬件维护人员及时报修,待主机修复,软硬件维护人员将备机数据同步到主机中,保持主备机数据相同。

2、主、备服务器均出现故障,组长组织软硬件维护人员现场进行故障排除,并向有关行政监管部门(下称“监管部门”)报告。

(六)由于停电引起的故障,组长应立即通知大楼物业部门启动备用电源,同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七)开、评标过程交易场地出现如下情况及应对措施:

1、出现人员特别拥挤、秩序混乱的紧急情况。

值班人员应向应急小组报告,由市交易中心派人帮助维持秩序,引导参加开标会人员合理有序流动。如果现场出现事态难以控制的苗头,由市交易中心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2、发生无理取闹,聚众起哄,斗殴,抢夺标书等紧急情况。

市交易中心值班人员应立即进行口头警告,并向监管部门报告。如果出现斗殴或抢夺标书等情况,可以强行制止并及时向公安“110”报警。

3、发生火灾或犯罪分子进行纵火或爆炸的紧急情况。

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无法有效保证灭火效果的情况时,应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八)出现其他意外情形而又无法立即妥善解决的,未开标的应暂停开标,已导入系统进行开标的一律无效,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关人员对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封存,待情况消除后,再重新导入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已开始评标的,应暂停评标,同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并采用经监管部门批准的方式进行评标。

四、后期处置

应急处置小组应总结和分析故障发生原因,排除隐患,提出改进措施,形成记录报告,避免再次发生类似故障。

五、附则

(一) 本预案归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解释。

(二)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