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指南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指南
(一)业主单位办事程序
1、需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单位,应编制工程采购、国有资产转让、政府货物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计划,并报市政府相关行政部门审批;
2、将经批准的公共资源交易计划递交市招标投标中心交易服务科;
3、本中心交易服务科协助业主单位办理社会中介机构公开抽选工作。业主单位与选定的社会中介机构签定委托协议;
4、按照社会代理机构发布的交易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交易活动;
5、浏览南平市招投标网,查看交易结果公告;
6、根据社会代理机构发出的交易结果通知书,在法定时间内与项目中标人或成交人签定交易合同;
7、组织合同验收,办理款项结算手续。
(二)社会中介机构办事程序
1、选定为代理机构后,应与业主单位签定委托协议;
2、根据委托协议,到本中心交易服务科办理进场手续;
3、在南平市招投标网发布交易公告;
4、进场开展项目开标活动,并在本中心交易服务科办理评审专家抽选工作,现场组织项目评标活动;
5、在南平市招投标网上发布交易结果公告,签发交易结果通知书;
6、到本中心交易服务科办理进场交易鉴证手续。
△政府货物和服务项目集中采购服务指南
一、采购单位办事程序
1、编制货物或服务采购计划,填写《南平市政府采购申报表》,报市财政局审批。
2、将经市财政局批准的《南平市政府采购申报表》递交市招投标服务中心政府采购科。
3、根据市招投标服务中心政府采购科的通知,审查招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上签名盖章。
4、浏览市招投标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信息网,查看采购公告。
5、按采购公告确定的开标时间,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6、浏览市招投标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信息网,查看中标或成交候选供应商公告即专家评审结果公告。
7、在中标或成交候选供应商公告发布之日五个工作日内,按中标或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由单位经办人在专家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
8、浏览市招投标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信息网,查看中标或成交公告。
9、根据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在法定时间内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定采购合同。
10、组织合同验收,办理采购款结算手续。
二、供应商办事程序
1、浏览市招投标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信息网,查看委托采购信息和网上竞价采购公告。
有兴趣参加网上竞价的供应商,可按市招投标服务中心提供的账号密码进行网上竞价。
2、浏览市招投标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信息网,查看采购公告。
3、有兴趣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可在采购公告处下载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或招标活动有关事项如有变更,本中心将发布采购变更公告,获得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及时查看。
5、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后,若对招标文件有疑义,应及时以书面方式向市招投标服务中心政府采购科提出。
6、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开标时间、地点,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现场递交密封盖章的投标文件。
7、评标期间,投标供应商在评审专家要求的情况下,应对投标文件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
8、浏览市招投标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信息网,查看中标或成交候选供应商公告和中标或成交公告。
9、中标或成交供应商收到本中心发出的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后,应在法定时间内与采购单位签定采购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