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评价的通知
全省资源交易领域各类市场主体:
近年来,我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持续推进标准化建设,加快实施公共资源交易“一盘棋”,持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为进一步便利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各类市场主体“能办事、快办事、办成事”,聚焦“市场有效、政府有为、企业有利、群众有感”,现面向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各类市场主体开展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评价(下称“市场主体评价”)。
市场评价工作按季度进行,本季度请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各类市场主体(进场交易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投标人)于2023年7月20日至2023年9月20日使用闽政通法人账号,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价系统”对参与的工程建设项目(中标通知书日期: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所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分平台)进行评价。(评价链接(http://ggzyjd.fj.gov.cn:8082/api/xls/mzt/go/login?returnUrl=http%3A%2F%2Fggzyjd.fj.gov.cn%3A8082%2FtradingCenter%3FsysId%3D638a%26tenantId%3D13e9)
市场主体评价将使用匿名技术,所评价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分平台)无法获取参与评价的主体信息。下一季度市场主体评价工作另行通知。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