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702]HCDL[CS]2025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闽江流域樟湖段河道常态化保洁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中的第二章 三、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 商务部分评分中
| 项目 | 分值 | 是否客观项 | 描述 |
| 4、项目负责人 | 3.00 | 是 | 投标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环卫类项目负责人证书或高级清洁管理师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有获得国家部委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加2分。 注:须提供相关人员相关证书及投标截止时间(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由投标供应商为其缴交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者不得分。 |
| 8、拟投入设备 | 2.00 | 是 | 投标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的普通钢制渔船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下,每增加1艘得0.5分。 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①若船舶为自有的,须提供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检验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复印件;②若船舶为租赁的须提供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检验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复印件、双方租赁合同(合同期需涵盖项目期间)、合同期内任意一次租金转账凭证的截图。以上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现更正为:
| 项目 | 分值 | 是否客观项 | 描述 |
| 4、项目负责人 | 3.00 | 是 | 投标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环境相关本科(含)以上学历且具有政府部门颁发的环卫类项目负责人证书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有获得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授予的个人荣誉称号的加2分。 注:须提供相关人员学历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书、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截图及投标截止时间(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由投标供应商为其缴交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者不得分。 |
| 8、拟投入设备 | 2.00 | 是 | 投标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普通钢制渔船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下承诺每增加1艘得0.5分。 满分2分, 注: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承诺函中需承诺所提供渔船需为樟湖镇本镇闽江养殖网箱退养渔船,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或提供承诺表述不全者不得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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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人民政府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府前路1号
联系方式:180397403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宏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南福路35号8幢10单元
联系方式:139606951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旭
电话:13960695129
福建宏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27日
闽公网安备 3507020210007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