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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2025年市本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中央资金)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信息来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信息时间:2025-12-0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701]YCXM[CS]2025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平市2025年市本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中央资金)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2-02 09:30:00,更正为:2025-12-09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5-12-02 09:30:00,更正为:2025-12-09 09:30:00。

对本项目合同包1、2评分标准进行更正:

  技术评分项原为:

项目

分值

是否客观项

描述

1、服务响应情况

48.00

根据各供应商所投服务对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二、技术要求”中的各项要求的响应、承诺情况,由磋商小组进行评议并打分:完全满足技术要求的得48分,标注★的参数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有出现负偏离的按响应无效处理。未带有“★”标示的评审项每负偏离一项扣3.2分(共计15项),正偏离不加分;(满分48分)

6、团队情况

3.00

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专、兼职授课教师具有高级职称15人(含)的得1分,每增加5人加1分,满分3分,15人以下不得分。须提供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及签订劳务(聘用)合同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本项不得分。(满分3分)

10、星级达标

3.00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星级评测进行评分:达到3星及以上得3分、2星得2分、1星得1分。须提供信息管理系统截图。未提供或农民教育培训系统星级评测未获星的本项不得分。

商务评分项原为:

项目

分值

是否客观项

 描述

1、业绩

3.00

根据供应商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在国内所完成的同类型项目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1项业绩得0.2分,满分3分。注: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从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截图的高素质农民培训人数,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同时提供上述材料的不得分。(满分3分)

5、实际效果

3.00

根据供应商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高素质农民培育的效果情况进行打分:(1)带动学员领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情况,每提供一项得0.1分,满分2分(须提供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截图的高素质农民培训人数名单及学员领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指导学员打造品牌情况,每提供一项得0.1分,满分0.5分(须提供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截图的高素质农民培训人数名单及学员注册商标相关证明材料);(3)培育学员获得市级及以上各类表彰奖励情况,每提供一项得0.1分,满分0.5分(须提供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截图的高素质农民培训人数名单及学员获奖证书复印件);。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无法认定的不得分。(满分3分)

现更正为:

技术评分项:

项目

分值

是否客观项

描述

1、服务响应情况

54.00

根据各供应商所投服务对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二、技术要求”中的各项要求的响应、承诺情况,由磋商小组进行评议并打分:完全满足技术要求的得54分,标注★的参数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有出现负偏离的按响应无效处理。未带有“★”标示的评审项每负偏离一项扣3.6(共计15项),正偏离不加分;(满分54)

6、团队情况

3.00

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专、兼职授课教师具有高级职称5年以上农业培训实战经验核心师资15人(含)的得1分,每增加5人加1分,满分3分,15人以下不得分。须提供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或从事农业培训工作年限相关证明(劳务(聘用)合同或社保证明)供应商与其签订劳务(聘用)合同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本项不得分。(满分3分)

删除原10、星级达标”评分项

商务评分项:

项目

分值

是否客观项

描述

1、业绩

3.00

根据供应商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在国内所完成的同类型项目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1项业绩得0.5,满分3分。注: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同时提供上述材料的不得分。(满分3分)

删除原“5、实际效果”评分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平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武夷新区南林核心区2号商务写字楼3单元B204室

联系方式:王新宇 0599-88923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山街道浦上大道216号福州仓山万达广场C区C3#楼26层

联系方式:郑靖宇 0591-830531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靖宇

电话:0591-83053161

福建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