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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顺昌县招投标中心预算说明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5-04-0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附表1

 

2015年顺昌县招投标中心预算说明

 

2015年部门预算经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顺昌县招投标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上级对招投标工作的有关规定;依法承担委托招投标交易项目的具体操作,是全县建设工程、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出让等招投标项目的操作平台。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招投标中心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室,其中:列入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办公室

财政补助

5

5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招投标中心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政府采购实施条例》以及县政府〔201520号、21号文件精神,做好新形势下政府采购招标与工程建设招投标。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组织相关机构培训学习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二)整顿考核工程与采购招标代理机构。

(三)按照县政府〔201520号、21号文要求,配合相关监督部门对落实政府20号、21号文落实情况进行有效监督与检查,更好地完成2015年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招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矿产招拍挂工作。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5,招投标中心收入预算为57.0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6.5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7.0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5.7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4万元,公用支出26.65万元,项目支出2.5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26.5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2013650 事业运行(科目)26.5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6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预算安排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预算安排1万元。主要用于招投标业务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年相比支出下降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5年预算安排1.6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6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租赁、燃油等方面支出。与年相比支出下降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部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