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昌县鹭鹚溪岚下乡段二期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顺昌县鹭鹚溪岚下乡段二期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已由《南平市水利局 南平市财政局关于顺昌县鹭鹚溪岚下乡段二期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以(南水建设【2023】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顺昌县顺防防洪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投资50%,自筹资金投资50%,招标人为顺昌县顺防防洪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市安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顺昌县鹭鹚溪岚下乡段二期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顺昌县鹭鹚溪岚下乡段二期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顺昌县境内;
2.2 工程规模:总投资约17768746元;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综合治理河长6km,其中新建护岸3509.42m,河道疏浚6000m,新建排涝建筑物 11处,具体以工程量清单、预算审核书等相关材料为准;
2.5 最高控制价:17768746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元(含暂列金/元,暂估价/元及其他项/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本项目工程质量须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等国家、行业及地方等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30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16日09时至2024年5月7日09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sc/)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7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sc/)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 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sc/)上发布。
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6日。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340000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无要求 ☑现金 ☑电子保函 ☑其他/。
招标人:
顺昌县顺防防洪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顺昌县双溪街道中山中路57号,
邮 编:
353200
联系人:
吴先生,
电子邮箱:
/
电 话:
0599-7828633,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州市安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顺昌县三民里巷56号融华文博苑2幢1梯205室,
吴女士,
13774641964,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
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网 址:
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sc/)
联系电话:
0599-785888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顺昌城南东路123号交通大厦
0599-7851816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顺昌县水利局
顺昌县双溪街道中山中路57号
0599-7828198
2024年4月16日
顺昌县鹭鹚溪岚下乡段二期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顺昌县鹭鹚溪岚下乡段二期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的补充通知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 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条 (10)其他:1、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岗位证书包含中国水利协会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
现更改为:
(10)其他:1、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岗位证书包含中国水利协会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
2、上述人员不得兼任且均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以上述各类注册执业证书或岗位证书上的单位为准,根据《关于下放建设类从业人员岗位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闽建人[2015]19号)文件精神,自2015年7月1日起除“安管人员”外,新颁发的建设类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含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岗位证书)不再署工作单位名称。特别说明:其中在省外取得的证书若未明确是“岗位证”的,还应提交发证单位(机构)同级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未提交“岗位证”处理。人员证书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否决其投标。
3、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施工、农田水利工程、水电站动力设备、电力系统及自动化、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水利机电等水利水电类相关专业职称。
4、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的获取规定时间内在系统内无记名免费下载.NPZF格式的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附件,逾期不能下载的投标人后果自负。
5、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投标人被列入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筑法[2007]15号)文件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7、投标人信誉承诺。根据最高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的单位(含联合体)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均不是县级以上人民法院公告的“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如果是“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将被取消投标人资格或中标人资格。
8、根据顺政综【2015】28号文,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到顺昌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办理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手续。
9、根据闽人社发【2018】6号文,中标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前,需到行政服务中心社保“工伤保险”窗口参加工伤保险。
10、根据南人综【2018】247号文,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应到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设立工资专户,并与建设单位、开户银行签订《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管理协议》。工程有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的,分包企业应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代发工资,并与施工总承包企业签订《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协议》,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查阅。
11、根据闽水规闽[2022]3号、闽建筑[2018]29号文规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视为投标文件雷同:(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2)不同投标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信息有一条及以上相同,或者记录的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均相同的(招标控制价的XML格式文件或计价软件版成果文件发布之前的软硬件信息相同的除外),或者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除外)编制时的计算机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均相同的。(3)不同投标人的技术文件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重分析,内容异常一致或者实质性相同的。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存在雷同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否决其投标,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 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上传至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⑵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⑶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时请到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资料下载”下载最新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顺昌版)软件安装包及相应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12-58173200、400-850-3300、0599-8317118。
13、XML清单制作要求(如有)工程量清单与计价XML电子文档应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电子数据交换导则》及导则配套的最新文件规定。
14、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要求电子招标投标文件应按规定加盖含有福建CA数字证书(须在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激活)的电子印章。
15、电子标书文件涉及需要提供的证件的,一律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所有扫描件,一律以主体库的验证通过的材料为准,不再提供原件备查。电子标书文件涉及需要提供的证件的,未提交原件彩色扫描件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6、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条款的;或者拒不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7、招标人在授予合同之前,将保留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核查的权利,如发现有虚假或隐瞒的行为,将有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废除。18、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工程结算由招标人核实后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工程量的增减。
19、投标人中标后或已开始施工,经查实投标时存在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清退出场,没收投标保证金,已施工部分不予计量,赔偿招标人所有损失,并承担法侓责任。
20、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二、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招标文件相应或类似条款均做以上更改。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三、本补充通知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sc/)网站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顺昌县顺防防洪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安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