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昌县仁寿溪仁寿镇段中小河流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顺昌县仁寿溪仁寿镇段中小河流工程已由南平市水利局、南平市财政局以《南平市水利局 南平市财政局关于顺昌县仁寿溪仁寿镇段中小河流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南水建设【202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顺昌县顺防防洪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拔款及自筹,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投资50%,自筹资金投资50%,招标人为顺昌县顺防防洪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宏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顺昌县仁寿溪仁寿镇段中小河流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顺昌县境内;
2.2 工程规模:总投资约1632.8335万元;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综合治理河长6.072km,建设护岸总长5.432Km,河道疏浚4.0Km。 ;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5 最高控制价:16328335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元(含暂列金/元,暂估价/元及其他项/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本项目工程质量须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等国家、行业及地方等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10个月(300日历天)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16日09至2024年5月8日0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sc/)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8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sc/)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 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sc/)上发布。
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7日。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320000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无要求 ☑现金 ☑电子保函 ☑其他/。
招标人:
顺昌县顺防防洪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顺昌县双溪街道中山中路57号,
邮 编:
353200
联系人:
汪先生,
电子邮箱:
/
电 话:
18105996585,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宏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顺昌县城南东路131号,
黄先生,
19959926947,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
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网 址:
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sc/)
联系电话:
0599-785888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顺昌城南东路123号交通大厦
0599-7851816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顺昌县水利局
顺昌县双溪街道中山中路57号
0599-7828198
2024年4月16日
顺昌县仁寿溪仁寿镇段中小河流工程补充通知
招标项目编号:E3507210701100323001
一、各投标人:
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顺昌县仁寿溪仁寿镇段中小河流工程的补充通知如下:
1.本项目预算审核及图纸按 “顺昌县仁寿溪仁寿镇段中小河流工程的补充通知”的为准,请各投标人登入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sc/)在本项目的“顺昌县仁寿溪仁寿镇段中小河流工程的补充通知”中自行下载。
二、本补充通知将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sc/)上发布。
三、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招标文件相应或类似条款均做以上更改。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顺昌县顺防防洪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宏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8日
4.16(预审确定稿)顺昌县仁寿溪仁寿镇段中小河流工程.zip
图纸1(01水工部分).zip
图纸1-1(01水工部分).zip
图纸2(02临时施工部分).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