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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昌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来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信息时间:2024-12-16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项目概况

顺昌县自然资源局委托,闽华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对[350721]MHSGC[CS]2024001、顺昌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顺昌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0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721]MHSGC[CS]2024001

项目名称:顺昌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0,000.00元

采购包1(顺昌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9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75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9,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19990000-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顺昌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项目 1(项) 2024 年 12月底前,组织完成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海洋资产价格体系更新和完善所需数据资料收集;于 2025 年 4 底前完成基准时点(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 实物量清查、价值量核算工作;2025 年 10 月底前完成地籍调查覆盖范围内的使用权状况清查和未确定使用权人国有建设用地资产清查,2026 年 4 月底前完成更新时点(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实物量清查、价值量核算。以上成果经市级预检后提交省级复检通过。 90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4月底前完成基准时点(2023年12月31日)的实物量清查、价值量核算工作,2025年10月底前完成地籍调查覆盖范围内的使用权状况清查和未确定使用权人国有建设用地资产清查,2026年4月底前完成基准时点(2025年12月31日)的实物量清查、价值量核算(具体以福建省自然资厅成果提交时间节点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3、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提交的承诺函应为《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五章,未按照要求填写,此函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资质专业类别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省外的单位,需要在福建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并提供相关备案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12-16 2024-12-23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2-30 09:0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南平市顺昌县城南东路123号1号开标室(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启

时间:2024-12-30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南平市顺昌县城南东路123号1号开标室(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顺昌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顺昌县城南中路12号

联系方式:189606469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闽华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厦禾路666号海翼大厦1502

联系方式:152807801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兰

电话:15280780158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闽华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闽华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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