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顺价〔2009〕081号
各有关招标代理服务单位:
现将《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2002〕服61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顺昌县物价局
二00九年十二月十日
抄送:县招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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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
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闽价[2002]服610号
各设区市物价局:
现将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l98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转知有关单位遵照执行。同时,根据《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相关问题补充规定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本省境内各招标代理机构发生的各类招标代理服务(包括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收费行为均应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二、招标代理服务除有另行规定外,均实行“自愿有偿和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招标代理服务费由委托人承担。
三、按照《通知》规定,机电设备招标代理服务目前可暂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实行中标人付费,自2004年l月l日起统一执行委托人付费,收费标准统一按《通知》规定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执行;药品招标采购收费暂按《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药品招标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1]费字454号)规定执行。
四、按照《通知》规定,招标代理机构除向委托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外,可另向投标人收取招标文件编制成本费。鉴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中已包含招标文件编制费用,另收取的招标文件编制成本费按照补偿印制招标文件成本(主要包括纸张等材料及印刷费用)的原则核定。收费标准暂定如下:
招标文件在l00页(A4纸)及以下的,每份按50元收取;超过l00页的,超过部份按每2页l元收取;如招标文件中含有绘制图纸的,可折成A4纸,每张按1元收取。
上述招标文件编制成本费收费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机构可根据印制成本实际情况在不超过本收费标准的前提下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五、除《通知》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文件编制成本费外,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向招标、投标当事人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六、收费单位实行收费应明码标价,使用税务票据,依法纳税,并自觉接受价格、税务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此前相关规定凡与本通知相抵触的,自本通知生效之日起一律废止。
八、本通知自2003年1月1日起执行。
现将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l98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转知有关单位遵照执行。同时,根据《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相关问题补充规定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本省境内各招标代理机构发生的各类招标代理服务(包括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收费行为均应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二、招标代理服务除有另行规定外,均实行“自愿有偿和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招标代理服务费由委托人承担。
三、按照《通知》规定,机电设备招标代理服务目前可暂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实行中标人付费,自2004年l月l日起统一执行委托人付费,收费标准统一按《通知》规定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执行;药品招标采购收费暂按《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药品招标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1]费字454号)规定执行。
四、按照《通知》规定,招标代理机构除向委托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外,可另向投标人收取招标文件编制成本费。鉴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中已包含招标文件编制费用,另收取的招标文件编制成本费按照补偿印制招标文件成本(主要包括纸张等材料及印刷费用)的原则核定。收费标准暂定如下:
招标文件在l00页(A4纸)及以下的,每份按50元收取;超过l00页的,超过部份按每2页l元收取;如招标文件中含有绘制图纸的,可折成A4纸,每张按1元收取。
上述招标文件编制成本费收费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机构可根据印制成本实际情况在不超过本收费标准的前提下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五、除《通知》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文件编制成本费外,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向招标、投标当事人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六、收费单位实行收费应明码标价,使用税务票据,依法纳税,并自觉接受价格、税务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此前相关规定凡与本通知相抵触的,自本通知生效之日起一律废止。
八、本通知自2003年1月1日起执行。
福建省物价局
二OO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计价格[2002]198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
为规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招标人、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招标代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我委制定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整顿招标投标收费的通知》(计价格[2002]520号)规定,实行由中标人付费的机电设备招标代理服务,可暂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至2004年l月1日统一执行委托人付费。机电设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自《办法》生效之日起按《办法》规定执行。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收费暂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二○○二年十月十五日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招标人、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各类招标代理服务的收费行为,适用本办法。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是指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委托,从事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底),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等业务所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 招标代理机构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收取服务费用的,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
第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符合招标人的技术、质量要求。
第六条 招标代理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严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为招标人强制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或强制具有自行招标资格的单位接受代理并收取费用。
第七条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照招标代理业务性质分为:
(一)各类土木工程、建筑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建设以及附带服务的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二)原材料、产品、设备和固态、液态或气态物体和电力等货物及其附带服务的货物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三)工程勘察、设计、咨询、监理,矿业权、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和保险等工程和货物以外的服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第八条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第九条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收费标准按本办法附件规定执行,上下浮动幅度不超过20%。具体收费额由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委托人在规定的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
出售招标文件可以收取编制成本费,具体定价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原则制定。
第十条 招标代理服务实行“谁委托谁付费”。
工程招标委托人支付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可计入工程前期费用。货物招标和服务招标委托人支付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财政部门规定列支。
第十一条 招标代理机构按规定收取代理费用和出售招标文件后,不得再要求招标委托人无偿提供食宿、交通等或收取其他费用。
第十二条 招标代理业务中有超出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与招标委托人就所增加的工作量,另行协商确定服务费用。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四条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或者其授权、委托的单位,按照国务院关于招标投标管理职能分工规定履行监督职能,要求招标投标当事人履行审批、备案及其他手续的,一律不得收费。
违反前款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制定收费标准以及收取管理性费用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第十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分法规定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查处。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国家计委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3年1月1日起执行。国家计委及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凡与本办法相抵触的,自本办法生效之日起废止。
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服务类 型
费率
中标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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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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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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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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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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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1.5%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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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00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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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1000000以上
|
0.01%
|
0.01%
|
0.01%
|
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单独提供编制招标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0%=1万元
(500-100)万元×0.7%=2.8万元
(1000-500)万元×0.55%=2.75万元
(5000-1000)万元×0.35%=14万元
(6000-5000)万元×0.2%=2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