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山镇吉溪红色旅游配套设施已由南平市延平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发展中心以延移发后扶【2024】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平市延平区南山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招标人为南平市延平区南山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辰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南平市延平区南山镇;
2.2.工程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4903028元(含暂列金216939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招标人的要求及施工图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2015版)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25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无;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903028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4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颁布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投标人及拟派出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且未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2、根据闽建筑文件关于公布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期限内的建筑企业其投标无效。3、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4、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5、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6、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12日 09:00:00至2024年4月24日 09:00:00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http://ggzy.np.gov.cn/yp)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截止至2024年4月23日12:00:00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98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任意一种形式提交:①现金形式②电子银行保函。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方式为在线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须派代表出席现场开标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4月24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http://ggzy.np.gov.cn/y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延平区南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南山镇,邮编:353021
电子邮箱:/
电话:0599-8060069,传真:/
联系人:袁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辰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天台路13-1,邮编:353000
电话:0599-8585577,传真:/
联系人: 杨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
网址:http://ggzy.np.gov.cn/yp
联系电话:0599-888035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平市延平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发展中心
地址:延平区环岛区政府大楼9楼
联系电话:0599-806116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439号延平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南山镇吉溪红色旅游配套设施
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 E3507020701800999001
各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南山镇吉溪红色旅游配套设施”做以下补充修正:
一、原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简易评标法)中发包价为:443442元。
现统一修改发包价为:4434422元,招标文件相应内容一并修改。
二、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有类似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三、本补充通知将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http://ggzy.np.gov.cn/yp)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招 标 人:南平市延平区南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福建辰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2日
南山镇吉溪红色旅游配套设施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E3507020701800999001
本工程于2024年4月24日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 址:南平市延平区南山镇
电 话:0599-8060069
地 址: 南平市延平区天台路13-1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 0599-8585577
二、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南山镇吉溪红色旅游配套设施
三、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被否决投标的原因及依据
备注
福建联博建设有限公司
拟派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满足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5项规定的要求。
福建鑫金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省启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四、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及其投标报价
中标候选人:福建铭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4434422元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颁布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期:240个日历天
五、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证书名称和编号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证书名称和编号:涂宽明、二级建造师( 闽2352020202112128)
六、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称:
陈永革(组长)、范文、刘倩、陈良松、彭忠伟
八、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候选人公示期内,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九、公示其他内容
1.本招标项目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2.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向监督部门依法提出书面投诉,投诉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的要求。 监管部门名称:南平市延平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发展中心 电话:0599-8061160。 3.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件规定,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因此同时公布中标人名称及中标金额如下: 中标人名称:福建铭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4434422元。
十、公示时间
2024年4月24日 至 2024年5月6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辰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4月24日
地 址:南平市延平区天台路13-1
电 话:0599-8585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