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延平区主城区排水建设工程(二期)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投标邀请书
邀请单位:福建华凌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厦门建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同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平市延平区主城区排水建设工程(二期)监理(项目名称)已由南平市延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延发改[202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平市延平区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南平市延平区城市管理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时代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南平市延平区。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4988.6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066万元。改造排水泵站3座,排水管网3千米,雨水管道清淤疏通10千米,地下涵洞清淤约10千米,破损修复500米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南平市延平区主城区排水建设工程(二期)监理(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的监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招标控制价4066万元。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暂按工程招标控制价4066元为基数计算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上限基数-下限基数)/(上限总价-下限总价)]*(合同价-下限总价)=标准价。即:78.1+[(120.8-78.1)÷(5000-3000)]×(4066-3000)=100.8591万元,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系数*高程调整系数*(1-下浮系数)= 100.8591×1.0×0.85×1.0×(1-65%)=30万元,(其中监理服务收费调整系数分别为: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0.85;高程调整系数为1.0作为参考依据),监理费分项目结算,具体各标段按实际调整相关系数,按时结算,且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300000元,实际结算金额超过300000元的,以300000元结算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73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颁布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不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3.8.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注册人员和数量应满足本招标项目所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并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本项目所需资质类别等级对应的资质标准注册人员的网页截图。省外入闽监理企业需是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已登记的企业。备注: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建建[2015]12号)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工商注册地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入闽承接本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为已按闽建建[2015]12号文要求,办理工程监理企业登记手续且在“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和人员信息查询”中可以查询得到满足本项目要求资质的企业(以开标当日查询到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管部门“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www.fjjs.gov.cn)”→“企业信用档案” →“工程监理” →“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和人员信息查询”登记的内容为准)。若注册人员不满足相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的投标人,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3.8.2投标总监应满足福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的项目备案要求。3.8.3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3.8.4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作为否决条款,投标人及拟派出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未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且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3.8.5 a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或若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b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c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d投标人在投标时及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9本招标项目采用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12日 09:00:00至2024年3月19日 08:30:00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网站(http://ggzy.np.gov.cn/yp)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同时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http://ggzy.np.gov.cn/yp/)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延平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邮编:353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9-8080033、0599-8080057,传真:/
联系人:刘玲、蔡嘉斌
招标代理机构:时代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滨江中路235号3层,邮编:353000
电话:0599-8813631,传真:/
联系人:黄小姐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
网址:http://ggzy.np.gov.cn/yp/
联系电话:0599-888035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中共南平市延平区城市管理局党组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
联系电话:0599-808000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439号原市政府后楼延平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监理招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投标。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电子姓名章)
年 月 日
南平市延平区主城区排水建设工程(二期)监理补充通知一
请各投标单位注意:
关于“南平市延平区主城区排水建设工程(二期)监理”招标编号:E3507020701800980001 招标有关补充通知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中“其他资格要求:3.8.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注册人员和数量应满足本招标项目所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并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本项目所需资质类别等级对应的资质标准注册人员的网页截图。省外入闽监理企业需是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已登记的企业。备注: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建建[2015]12号)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工商注册地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入闽承接本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为已按闽建建[2015]12号文要求,办理工程监理企业登记手续且在“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和人员信息查询”中可以查询得到满足本项目要求资质的企业(以开标当日查询到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管部门“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www.fjjs.gov.cn)”→“企业信用档案” →“工程监理” →“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和人员信息查询”登记的内容为准)。若注册人员不满足相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的投标人,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修改为:
3.8.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注册人员和数量应满足本招标项目所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省外入闽监理企业需是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已登记的企业。备注: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建建[2015]12号)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工商注册地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入闽承接本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为已按闽建建[2015]12号文要求,办理工程监理企业登记手续且在“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和人员信息查询”中可以查询得到满足本项目要求资质的企业(以开标当日查询到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管部门“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www.fjjs.gov.cn)”→“企业信用档案” →“工程监理” →“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和人员信息查询”登记的内容为准)。若注册人员不满足相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的投标人,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本补充通知一为招标文件(招标编号:E3507020701800980001)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一有矛盾的,按本补充通知一执行。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 0 二四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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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延平区主城区排水建设工程(二期)监理
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E3507020701800980001
本招标项目于2024年3月19日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公开开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开标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南平市延平区主城区排水建设工程(二期)监理
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评标办法
招标人评委: /
专家评委:梁金梅(组长)、吴隆平、吴建。
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3、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福建同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总监:彭文斌 注册监理工程师:35004810
投标报价:300000元
监理服务期:73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颁布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被判定为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被否决投标的原因及依据
备注
/
5、中标人名称及其中标金额:
中标人名称:福建同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300000元
6、公示时间
依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相关规定,公示期: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3月22日
7、联系方式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邮政编码: 353000 ;
联系人: 蔡先生 联系电话:0599-8080057;
办公地址:南平市延平区滨江中路235号3层
传真:/ ,联系电话:0599-8813631
联系人: 王小姐
8、异议提出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
行政监督部门名称:中共南平市延平区城市管理局党组
南平市延平区城市管理局
时代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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