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月亮湾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期)已由中共南平市延平区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南平市延平区财政局文件以延委振兴办〔2023〕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平市延平区大横镇博爱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南平市延平区大横镇博爱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南平市延平区大横镇博爱村;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预审后造价为2261151元(含暂列金139179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月亮湾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期),具体以工程预算书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2015版)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25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261151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 【2015】13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2、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投标人及拟派出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且未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3、根据闽建筑文件关于公布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期限内的建筑企业其投标无效。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5、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6、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24日 08:30:00至2023年10月31日 15:00:00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http://ggzy.np.gov.cn/yp/)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截止至2023年10月 30 日17:00:00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形式、银行保函、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具体递交方法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0月31日 15: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http://ggzy.np.gov.cn/yp/)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延平区大横镇博爱村民委员会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大横镇博爱村,邮编:353000
电子邮箱:
电话:18039703279,传真:/
联系人:叶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文体路武夷香榭小区BC连体楼201#,邮编:353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9-8888987,传真:/
联系人: 小郑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平台
网址:http://ggzy.np.gov.cn/yp/
联系电话:0599-888035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平市延平区大横镇人民政府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大横镇
联系电话:0599-841611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439号原市政府后楼延平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月亮湾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期)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E3507020701800893001
各投标单位:
月亮湾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期)(招标编号:E3507020701800893001)的补充通知发布如下:
月亮湾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期)(招标编号:E3507020701800893001)招标文件P50专用合同条款3.7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 履约担保金额:/;履约担保形式:/。履约担保期限:/。修改为“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是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在签订合同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 10 %,履约担保形式:现金形式(电汇或转帐)或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履约担保期限:与工期相同(若工期延长,履约担保金期限也相应延长)”。
本次补充通知作为月亮湾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期)(招标编号:E3507020701800893001)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补充通知为准。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http://ggzy.np.gov.cn/yp/)网址发布。各投标人自行查阅,请注意修改内容。特此通知。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5日
月亮湾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期)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本招标项目于2023年10月31日15:00:00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公开开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开标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 月亮湾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期)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评标办法
专家评委:吴靓凌(组长)、吴隆平、许翊团
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3、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福建实展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朱美华 注册证书号:闽2352019202107952 投标报价:2048953元
工期:总工期为4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被判定为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
投标人名称
评审结果
原因
依据及理由
备注
福建鑫睿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否决其投标
商务审查不合格
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5、投标文件雷同情况:无
6、中标人名称及其中标金额
中标人名称:福建实展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048953元
7、公示时间
依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相关规定,公示期:2023年11月01日至2023年11月06日
8、联系方式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大横镇博爱村;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18039703279;
办公地址:南平市延平区文体路338号(武夷香榭小区)BC楼201号
联系电话:0599-8888987联系人:小郑
9、异议提出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
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南平市延平区大横镇人民政府
日期: 2023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