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峡阳镇梅照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已由南平市延平区水利局以延水移民(2023)1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平市延平区峡阳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南平市延平区峡阳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延平区峡阳镇梅照村;
2.2.工程建设规模:峡阳镇梅照村人居环境整治,修建水渠长200米;路面硬化4段,面积2703.5平方米;人行道路硬化,面积312平方米,长224.3米;毛石挡墙8处共长222.56米;道路加宽6处,面积994.6平方米;涵洞2处,共7米;礼堂修缮;新建储藏室、建筑面积73.59平方米;梅照村旧凉修缮,面积45平方米;修建梅照村农用码头一座;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峡阳镇梅照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招标内容:修建水渠、路面硬化、人行道硬化、毛石挡墙、涵洞、透水砖地面、火烧板地面、篮球场地面改造、羽毛球场地面改造、礼堂修缮、凉亭修缮、新建储藏室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额 25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的市政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492751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 【2015】13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了,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作为否决条款。4、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或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或仍处于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质量安全黑名单或文明施工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投标都将被否决,(但是若属于《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建建〔2021〕2号)文件中涉及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制度的条款除外)。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6、a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或若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b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c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d投标人在投标时及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7、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规定,由该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企业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4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证书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8、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由于投标人名称变更,造成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将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用信封单独密封,封套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由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将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并附上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作为证明材料。相关资料须在电子投标文件同步上传。9、本项目投标人上传的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必须参照闽建筑函【2022】33号文件规定执行增设证书使用有效期并增加手写签名和签名日期,投标时需下载最新样式电子注册证书,本条为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如投标人未提供,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10、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26日 10:00:00至2024年2月2日 15:00:00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http://ggzy.np.gov.cn/yp/)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年2月2日15: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玖仟捌佰元整(¥498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或②电子银行保函形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2月2日 15: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http://ggzy.np.gov.cn/y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延平区峡阳镇人民政府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峡阳镇前进街42号,邮编:353000
电子邮箱:/
电话:15759198580,传真:/
联系人:卢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福三路20号华润万象城(一区)(一期)S2#楼4层,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975001172@qq.com
电话:0591-87679372、87679352,传真:/
联系人: 丁海华、刘董浩翔、曾盘旺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
网址:http://ggzy.np.gov.cn/yp/
联系电话:0599-888035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平市延平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发展中心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439号延平区政府办公楼9楼
联系电话:0599-806116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439号原市政府后楼延平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峡阳镇梅照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
补充通知(一)
招标项目编号:E3507020701800965001
各投标人:
峡阳镇梅照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补充通知如下:
1、本项目招标公告第8点修改为“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http://ggzy.np.gov.cn/yp/)上发布。”
2、招标文件第3章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项号5中的“试验员:1人”予以删除。
3、招标文件第8章商务文件投标函附录中的缺陷责任期约定内容修改为“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为12个月”。
本补充通知作为峡阳镇梅照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日 期:2024年1月29日
中标候选人及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E3507020701800965001
本招标项目于2024年2月2日15时00分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现将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人项目名称及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峡阳镇梅照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2492751元
二、评标为会员成员名单及评标办法: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张抗日(组长)、卢素情、黄德樟
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三、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中标候选人名称:福建省创恒发展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264876元;
项目负责人:罗志群、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编号:闽2352011201130559;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四、中标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中标价:2264876元;
五、资格审查或商务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理由及依据:/;
六、投标文件雷同情况:无;
七、联系方式: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峡阳镇前进街42号
电话:15759198580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福三路20号华润万象城(一区)(一期)S2#楼4层
电话:0591-87679372、87679352
联系人:丁海华、刘董浩翔、曾盘旺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区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实施意见的通知》(延政文〔2021〕94号)本项目公示期为2024年2月4日至2024年2月7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
2024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