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鹤街道八一路50号危房加固工程已由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以(2022)6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四鹤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四鹤街道办事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四鹤街道八一路50号;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2998007元(含甲供材料28661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特种工程(结构补强);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四鹤街道八一路50号危房加固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2015版)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998007元(含甲供材料28661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颁布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据闽建办筑[2016]8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2、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投标人及拟派出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且未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3、根据闽建筑文件关于公布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期限内的建筑企业其投标无效。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5、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6、根据延政文(2021)94号文《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文件印发关于建立区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实施意见的通知》。7、根据延建办[2020]12号文【南平市延平区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延平区政府性投资小规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延建办[2022]21号文【南平市延平区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延平区政府性投资小规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及(延建函[2022]49号)关于更新《延平区政府性投资小规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预选承包诚信企业名录》的函,本招标项目投标人须为延平区政府性投资小规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程项目预选承包企业名录《建筑工程序列》内的企业。8、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规定,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17日 09:00:00至2023年2月1日 09:00:00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网站(http://ggzy.np.gov.cn/yp)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 1 月 31日 17:00: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9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或②电子保函;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2月1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网站(http://ggzy.np.gov.cn/y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http://ggzy.np.gov.cn/yp/)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四鹤街道办事处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人民路1号,邮编:353000
电子邮箱:/
电话:18005990987,传真:/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文体路338号(武夷香榭小区)BC连体楼201#,邮编:353000
电话:0599-8888987,13860092097,传真:/
联系人: 小郑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网站
网址:http://ggzy.np.gov.cn/yp
联系电话:0599-831711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中共南平市延平区四鹤街道工作委员会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人民路1号
联系电话:0599-883901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439号原市政府后楼延平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99-8880350
四鹤街道八一路50号危房加固工程
招标编号:E3507020701800659001
本招标项目于2023年2月8日9:00:00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公开开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开标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四鹤街道八一路50号危房加固工程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评标办法
专家评委:张声平、许国珍、卢晓斌
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3、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福建南平市鑫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叶瑞海 注册证书号:闽2352019201908140
投标报价:2700743元
工期:总工期为15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颁布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被判定为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
投标人名称
评审结果
原因
依据及理由
备注
福建鼎禹建设有限公司
否决其投标
资格审查不合格
依据招标文件4.1.5条,不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的建筑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5、投标文件雷同情况:无
6、中标人名称及其中标金额
中标人名称:福建南平市鑫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700743元
7、公示时间
依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相关规定,公示期:2023年2月9日至2023年2月20日
8、联系方式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人民路1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8005990987;
办公地址:南平市延平区文体路338号(武夷香榭小区)BC楼201号
联系电话:0599-8888987联系人:小郑
9、异议提出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
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中共南平市延平区四鹤街道工作委员会
日期: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