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炉下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已由(南平市延平区炉下镇炉下村民委员会)以(会议纪要)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平市延平区炉下镇炉下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南平市延平区炉下镇炉下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百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炉下镇炉下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517136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招标人的要求及施工图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企业可承担(1)高度在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2)高度7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3)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4)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的规定,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517136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开标当日查询投标人相应投标资质被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列为资质异常的,按否决投标处理。(3)投标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应用细则>的通知》——闽建〔2025〕3号中“不再将信用得分作为投标门槛,取消‘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合格分值设置为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低于60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的规定”,由于招标文件范本固化,故本项目不再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6)以上3.1及3.2条款要求的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提交的资质证书(含企业资质及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的有效期须覆盖本项目全部施工周期。若施工过程中任何资质文件有效期早于工程竣工日期,中标人须在有效期届满前完成延续手续,并向招标人提交更新后的有效证明文件。因未及时续期导致资质失效的,中标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1-06 15:00:00至2025-11-13 09:00:00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延平区基层小微项目监督阳光平台(https://yanping.etrading.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5年11月12日 17:30: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形式、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具体递交方法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11-13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延平区基层小微项目监督阳光平台(https://yanping.etrading.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延平区基层小微项目监督阳光平台(https://yanping.etrading.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延平区炉下镇炉下村民委员会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炉下镇炉下村,邮编:353000
电子邮箱:/
电话:13509523493,传真:/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百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1#楼东南医药综合大楼4层401,邮编:350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3700180,传真:/
联系人: 程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延平区基层小微项目监督阳光平台
网址:https://yanping.etrading.cn
联系电话:0599-888035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平市延平区炉下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炉下镇杜陵路1号
联系电话:1835090423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439号原市政府后楼延平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99-8880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