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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夷山国家公园科普宣教设施-光泽县九龙林场自然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已由
光泽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
光发改审【2025】36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光泽县林业局,建设资金来源
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
光泽县林业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佳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光泽县天源国有林场九龙分场;
2.2 工程建设规模:现有办公楼及民居共计6栋,采用具有现代中式风格结合乡村气息对其中约831平方米的民居进行改造;院落面积改造约11600 平方米;新建及改建观景步道约5000米(其中原有步道修缮长度约114米,新增溪边休闲步道75米,新增登山栈道388米,登山小路4423米),设置休憩设施若干,改造毛竹林500亩;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业主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规定特征描述(1)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高度7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3)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4)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一般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规定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5823145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类。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按照闽建筑[2019]22号规定。2、投标时,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招标人将通过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标候选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3、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投标。4、中标单位应按照南人综【2019】82号文《南平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执行。建设单位应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闽建【2020】3号文《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投标人中标后须执行该文件5、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6、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7、本招标项目按照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文执行,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8、根据《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应用细则》的通知(闽建(2025)3号文),不再将信用得分作为投标门槛,取消“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合格分值设置为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低于60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的规定。9、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相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25】12号文)2025年9月6日起发布招标公告的房屋市政项目取消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应用,直至省住建厅另行修订出台新的通常行为评价标准。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1-09 09:00:00至
2026-01-16 23:59:59通过
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np.gov.cn:9095/gz/)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闽发改规【2023】3号文的规定,本项目业主单位不需要投标单位递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01-23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np.gov.cn:9095/gz/)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np.gov.cn:9095/gz/)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光泽县林业局
地址:光泽县坪山路9号,邮编:
354100
电子邮箱:/
电话:17850778850,传真:
/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佳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建瓯市兴泰街汇成大楼5楼,邮编:
353100
电子邮箱:/
电话:18259932826、18005095191,传真:
/
联系人: 江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光泽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s://ggzy.np.gov.cn:9095/gz/
联系电话:0599-7955262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光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光泽县杭中路11号
联系电话:0599-792169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光泽县杭川镇洪济路15号3楼
联系电话:0599-7955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