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通知(三)
各投标单位:
现对光泽县司前乡闽赣边际林下经济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补充说明:
1、原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25-12-08 08:30:00
现更改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25-12-23 08:30:00
2、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以这份补充通知发布的为准,投标人不允许修改;请各投标人登录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s://ggzy.np.gov.cn:9095/gz/)自行下载。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更改为:2025-12-23 08:30:00
4、原招标文件:(二)投标函附录中:
6 | 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 | 16.1.1 | 见价格指数和权重表 |
现更改为:
6 | 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 | 16.1.1 | 合同期内不调价 |
5、原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中17.4质量保证金
本项修改为:本项目工程质量保证金为竣工结算审核价的3%,待审计部门结算审计完成后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将在缺陷责任期两年满后退还。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
现更改为:17.4质量保证金
本项修改为:本项目工程质量保证金为 3 %合同价格,待审计部门结算审计完成后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将在缺陷责任期两年满后退还。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
请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以上更正为招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E3507230701100102001)文件及公告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投标人若需要文本资料,可到我司领取,无需签收和确认。
招标人:光泽县司前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