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16线光泽省际通道路面改造工程二期设计施工日常养护总承包补遗书(第1号)
各潜在投标人:
国道316线光泽省际通道路面改造工程二期设计施工日常养护总承包(招标编号:E3507230701100112001),现将补遗书(第1号) 内容公布如下:
1、中标人应按闽发改服价[2021]250号规定向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工程交易服务费”,以便招标人能及时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缴存交易服务费必须从企业基本户转账,不支持现金。
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缴款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有限公司光泽圣农支行
开户名称: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 1398 0501 0400 0021 9
2、本项目招标公告中“3.5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投标人被交通运输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以交通运输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文件或行政处罚文书为准),资格审查不予通过;(2)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投标人涉及正在诉讼、仲裁的案件,且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投标人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5)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用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注:如采用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须符合上述条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承诺满足要求,第(5)条、第(6)条的内容需附相关网页截图并加盖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电子公章。(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3.6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得是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
更正为:“3.5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投标人被交通运输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以交通运输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文件或行政处罚文书为准),资格审查不予通过;(2)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投标人涉及正在诉讼、仲裁的案件,且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投标人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3.6 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7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用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注:如采用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须符合上述条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承诺满足要求,第3.6条、第3.7条的内容需附相关网页截图并加盖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电子公章。3.8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得是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
本补遗书(第1号)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补遗书(第1号)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补遗书(第1号)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南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光泽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0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