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建设工程(依法进场)>> 中标结果公示
010005

  • 招标公告
  • 补充通知
  • 答疑变更
  • 开标一览表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中标公示
  • 中标合同

光泽县林业综合厂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供电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光泽县林业综合厂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供电工程 已由光泽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闽发改审[2018]88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光泽红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建光泽红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杉航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光泽县林业综合厂

2.2.工程建设规模:光泽县林业综合厂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供电工程,包括3个子项目,项目1:小区一户一表、充电桩及公共部分低压电工程;项目2:供电工程(线路)工程;项目3:房供电工程(站房)。总投资约84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电力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光泽县林业综合厂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供电工程,包括3个子项目,项目1:小区一户一表、充电桩及公共部分低压电工程;项目2:供电工程(线路)工程;项目3:房供电工程(站房)。其中项目1工程内容为:配电房低压侧控制箱柜;配电房至各楼栋配电箱线路;楼栋配电箱和一户一表线路和设备。项目2工程内容为:市政环网柜至小区配电站房高压电缆沟、井和电缆敷设。项目3工程内容为:小区10KV开关站内设备按照工程,包括变压器、控制、开关柜等设备及安装工程。具体以光泽县林业综合厂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供电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工程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8426188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工作日,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60个工作日完成(含安装、调试、送电等全部任务)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规程规范及电力部门验收合格标准,且应通过电力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并具备送电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三级(或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需包含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31316:00:002025318 23:59:59通过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np.gov.cn:9095/gz/)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16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03-25  09:00  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np.gov.cn:9095/gz/)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np.gov.cn:9095/gz/)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光泽红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光泽县文昌路39,邮编:354100

电子邮箱:/

电话:17720805664,传真:/ 

联系人:徐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杉航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光泽县武林东路12,邮编:354100

电子邮箱:420391908@qq.com

电话:17705991201,传真:/

 联系人: 小吴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址:https://ggzy.np.gov.cn:9095/gz/

联系电话:0599-831711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建光泽红杉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光泽县文昌路39

联系电话:1896062014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光泽县杭川镇洪济路15号

联系电话:0599-795526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