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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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50723070110007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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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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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泽县崇仁乡大里丰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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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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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大河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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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署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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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6 14: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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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
- 补充通知
- 答疑变更
- 开标一览表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中标公示
- 中标合同
光泽县崇仁乡水毁建设项目 (四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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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光泽县崇仁乡水毁建设项目(四标段)
光泽县崇仁乡水毁建设项目(四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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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光泽县崇仁乡水毁建设项目(四标段)已由
光泽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
《关于崇仁乡水毁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光发改委〔2023〕3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光泽县崇仁乡大里丰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国债资金及自筹,出资比例为
国债资金出资比例为80%,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20%,招标人为
光泽县崇仁乡大里丰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光泽县崇仁乡水毁建设项目(四标段)
光泽县崇仁乡水毁建设项目(四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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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光泽县崇仁乡;
2.2 工程规模:工程造价2987.6761万元;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护岸7.67km、护岸加固0.52km,新建(修复)灌排渠0.94km、新建排水涵管2座、新建下河台阶14座、护坡台阶9座、新建安全标识、警示标识各11个、新建水位尺1处、堰坝修复1座,并配套相应的附属构筑物。(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并以施工图为依据,实际施工过程中需变更的,以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出具变更为准增减工程数);
2.5 最高控制价:29876761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
2188162元(含暂列金
1367601元,暂估价
0元及其他项
820561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1~637-2012)、《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12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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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
/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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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11月
07日
08时至
2024年
11月
12日
23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ggzy.np.gov.cn:9095/gz/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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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1-29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ggzy.np.gov.cn:9095/gz/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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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ggzy.np.gov.cn:9095/gz/ )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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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4-11-28 17:00。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0000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无要求
☑现金
☑电子保函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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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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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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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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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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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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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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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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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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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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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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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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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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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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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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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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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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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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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光泽县崇仁乡水毁建设项目 (四标段)[变更公告]
光泽县崇仁乡水毁建设项目(四标段)
补充通知二
致各潜在投标人:
1.原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17:00;
现更正为: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1日17:00;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通知内容作为招标项目编号:E3507230701100072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光泽县崇仁乡大里丰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光泽县水利局
2024年11月29日
附件:
光泽县崇仁乡水毁建设项目 (四标段)[变更公告]
光泽县崇仁乡水毁建设项目(四标段)
补充通知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公告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4 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护岸7.67km、护岸加固0.52km,新建(修复)灌排渠0.94km、新建排水涵管2座、新建下河台阶14座、护坡台阶9座、新建安全标识、警示标识各11个、新建水位尺1处、堰坝修复1座,并配套相应的附属构筑物。(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并以施工图为依据,实际施工过程中需变更的,以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出具变更为准增减工程数);2.5 最高控制价:29876761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2188162元(含暂列金1367601元,暂估价0元及其他项820561元);
现更正为:招标公告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4 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护岸7.67km、护岸加固0.52km,新建(修复)灌排渠0.94km、新建排水涵管2座、新建下河台阶14座、护坡台阶9座、新建安全标识、警示标识各11个、新建水位尺1处、堰坝修复1座,并配套相应的附属构筑物。(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并以施工图为依据,实际施工过程中需变更的,以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出具变更为准增减工程数);2.5 最高控制价:29337530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2160058元(含暂列金1350036元,暂估价0元及其他项810022元);
2.原招标文件第一章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4 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护岸7.67km、护岸加固0.52km,新建(修复)灌排渠0.94km、新建排水涵管2座、新建下河台阶14座、护坡台阶9座、新建安全标识、警示标识各11个、新建水位尺1处、堰坝修复1座,并配套相应的附属构筑物。(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并以施工图为依据,实际施工过程中需变更的,以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出具变更为准增减工程数);2.5 最高控制价:29876761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2188162元(含暂列金1367601元,暂估价0元及其他项820561元);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2.4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控制价A=29876761元,不可竞争金额C=2188162元;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二、最高控制价A=29876761元,不可竞争金额C=2188162元。
现更正为:招标文件第一章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4 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护岸7.67km、护岸加固0.52km,新建(修复)灌排渠0.94km、新建排水涵管2座、新建下河台阶14座、护坡台阶9座、新建安全标识、警示标识各11个、新建水位尺1处、堰坝修复1座,并配套相应的附属构筑物。(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并以施工图为依据,实际施工过程中需变更的,以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出具变更为准增减工程数);2.5 最高控制价:29337530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2160058元(含暂列金1350036元,暂估价0元及其他项810022元);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2.4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控制价A=29337530元,不可竞争金额C=2160058元;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二、最高控制价A=29337530元,不可竞争金额C=2160058元。
3.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9日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ggzy.np.gov.cn:9095/gz/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现更正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02日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ggzy.np.gov.cn:9095/gz/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其它具体详见补充通知附件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通知内容作为招标项目编号:E3507230701100072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光泽县崇仁乡大里丰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光泽县水利局
2024年11月15日
附件:
光泽县崇仁乡水毁建设项目(四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光泽县崇仁乡水毁建设项目(四标段)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E3507230701100072001
本招标项目于2024年12月02日08:30时在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开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光泽县崇仁乡水毁建设项目(四标段)
招标人:光泽县崇仁乡大里丰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工程造价2987.6761万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评标办法
专家评委:叶少明(主任专家)、叶丹、卢祖贵、陈燕婷、郑季炜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废标原因 |
1 | 福建湖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第二章、1.4.1(6)其他主要人员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经评委研究,一致同意按废标处理。 |
2 | 中天远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第二章、1.4.1(6)其他主要人员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经评委研究,一致同意按废标处理。 |
3 | 福建省泰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第二章、1.4.1(6)其他主要人员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经评委研究,一致同意按废标处理。 |
4 | 考工建设有限公司 | 第二章、1.4.1(6)其他主要人员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经评委研究,一致同意按废标处理。 |
5 | 福建秉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第二章、1.4.1(6)其他主要人员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经评委研究,一致同意按废标处理。 |
6 | 亮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第二章、1.4.1(5)项目经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经评委研究,一致同意按废标处理。 |
4、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福建大河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傅玉华
注册证书编号:闽1352022202302051
投标报价:27619914元;
大写:贰仟柒佰陆拾壹万玖仟玖佰壹拾肆元整
综合得分:89.32分
工期要求:12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投标人业绩:/。
5、公示时间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第八条规定,本项目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公示期为2024年12月03日至2024年12月13日。公示期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光泽县水利局投诉。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具体投诉必要材料请详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光泽县崇仁乡大里丰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
地址:光泽县崇仁乡崇仁村崇仁新街1号
联系人:吕先生
电话:18105997585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光泽县新华大楼3单元1210室
联系人:官女士
电话:15305085533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光泽县水利局
地址:光泽县217路122号
电话:0599-7926566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若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服,可在投诉期内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招标监督机构进行投诉。
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〇三日
附件:
光泽县崇仁乡水毁建设项目(四标段)中标结果公告
光泽县崇仁乡水毁建设项目(四标段)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E3507230701100072001
本招标项目于2024年12月02日08:30时在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开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光泽县崇仁乡水毁建设项目(四标段)
招标人:光泽县崇仁乡大里丰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工程造价2987.6761万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评标办法
专家评委:叶少明(主任专家)、叶丹、卢祖贵、陈燕婷、郑季炜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废标原因 |
1 | 福建湖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第二章、1.4.1(6)其他主要人员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经评委研究,一致同意按废标处理。 |
2 | 中天远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第二章、1.4.1(6)其他主要人员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经评委研究,一致同意按废标处理。 |
3 | 福建省泰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第二章、1.4.1(6)其他主要人员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经评委研究,一致同意按废标处理。 |
4 | 考工建设有限公司 | 第二章、1.4.1(6)其他主要人员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经评委研究,一致同意按废标处理。 |
5 | 福建秉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第二章、1.4.1(6)其他主要人员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经评委研究,一致同意按废标处理。 |
6 | 亮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第二章、1.4.1(5)项目经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经评委研究,一致同意按废标处理。 |
4、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福建大河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傅玉华
注册证书编号:闽1352022202302051
投标报价:27619914元;
大写:贰仟柒佰陆拾壹万玖仟玖佰壹拾肆元整
综合得分:89.32分
工期要求:12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投标人业绩:/。
5、公示时间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第八条规定,本项目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公示期为2024年12月03日至2024年12月13日。公示期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光泽县水利局投诉。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具体投诉必要材料请详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光泽县崇仁乡大里丰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
地址:光泽县崇仁乡崇仁村崇仁新街1号
联系人:吕先生
电话:18105997585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光泽县新华大楼3单元1210室
联系人:官女士
电话:15305085533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光泽县水利局
地址:光泽县217路122号
电话:0599-7926566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若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服,可在投诉期内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招标监督机构进行投诉。
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〇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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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情况]光泽县崇仁乡水毁建设项目(四标段)
光泽县崇仁乡水毁建设项目(四标段)
开标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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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泽县崇仁乡水毁建设项目(四标段)合同备案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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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50723070110007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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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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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泽县崇仁乡大里丰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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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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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大河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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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署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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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6 14: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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