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闽江富屯溪流域防洪提升工程光泽段一期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HXZ(南)25077。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南平市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政府采购政策。(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5)《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闽财购〔2020〕11号。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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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细 |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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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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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投标将被拒绝。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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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强制认证要求 |
本采购文件有列明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属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强制性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的,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本采购文件未要求但投标人所投产品属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强制性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证书或提供承诺“承诺采购文件未要求但其所投产品属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均能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强制性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要求”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承诺函格式自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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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报名
6.1供应商报名期限: 2025 年 10 月 21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7 日,每天上午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分,下午 15 时0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6.2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2025 年 10 月 21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7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分,下午 15 时0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2获取地点及方式:可以到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光泽分公司(光泽县镇岭路3号京东家电3楼)获取或者按照附件3的方式通过网络方式获取。
8、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8.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 11 月 10 日 9:00(北京时间)递交到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光泽县杭川镇洪济路15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8.2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开标时间及地点:2025年 11 月 10日 9:00(北京时间),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光泽县杭川镇洪济路15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0、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1、公告期限
11.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s://ggzy.np.gov.cn:9095/gz/)、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2、采购人:光泽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光泽县文昌路39号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方法:18960628675
13、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光泽县镇岭路3号京东家电3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法:0599-7929596
附1: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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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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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名称: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光泽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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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光泽刺桐红村镇银行有限公司(银行行号3204018588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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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9051310010010000011622。供应商应按照所投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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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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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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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最高限价 |
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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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 |
一期信息化建设采购 |
否 |
1项 |
2220240 |
2220240 |
23000 |
附件3
闽江富屯溪流域防洪提升工程光泽段一期信息化建设
采购项目
报名函
供应商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传真:
供应商电话:
供应商电子邮箱(可接收招录文件):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附:
1、报名费银行转账凭证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①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供应商将报名费银行转账凭证截图及报名函盖章后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959923507@qq.com。
②接收报名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光泽支行,户名:徐建军,账号:6222 0814 0600 0577 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