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通知
各投标单位:
现对光泽县西关叉口(三里亭)至环城西路叉口公路新建工程二期(武林北路叉口至环城西路叉口公路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编制招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补充说明:
1、原招标文件:被邀请单位:福州闽涵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绿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现更改为:被邀请单位:泉州市华大环境保护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建省绿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原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请于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8月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科城发(福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光泽分公司(光泽县武林路皇庭丹郡249-135)获取采购文件。
现更改为:凡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请于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8月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科城发(福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光泽分公司(光泽县武林路皇庭丹郡249-135)获取采购文件。
3、原招标文件: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为2025年8月 8 日 10 时 00分。谈判地点为中科城发(福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光泽分公司(光泽县武林路皇庭丹郡249-135)。
现更改为: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为2025年8月 11 日 10 时 00分。谈判地点为中科城发(福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光泽分公司(光泽县武林路皇庭丹郡249-135)。
4、原招标文件: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2025年 8 月 3 日17时30分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谈判采购活动。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谈判采购活动或明确表示不参加的,不得再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现更改为: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2025年 8 月 7 日17时30分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谈判采购活动。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谈判采购活动或明确表示不参加的,不得再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5、原招标文件: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时间:截止时间:2025年8月4日12时00分;
6、现更改为: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时间:截止时间:2025年8月8日12时00分;
以上更正为招标文件(ZKCF[2025]018号)文件及公告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投标人若需要文本资料,可到我司领取,无需签收和确认。
招标人:光泽县杉杭路桥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中科城发(福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