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通知
各投标单位:
现对光泽县武林支路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补充说明:
原招标文件: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万壹仟元整(¥61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本项目投标投标人保证金可以使用银行保函、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现金、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现更改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根据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发改法规[2018]25号文的规定,本项目业主单位不需要投标单位递交投标保证金。
以上更正为招标文件(E3507237202000010001)文件及公告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投标人若需要文本资料,可到我司领取,无需签收和确认。
招标人:福建光泽红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杉航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