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泽县自然资源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光自然资拍告字〔2025〕1号
经光泽县人民政府批准,光泽县自然资源局公开拍卖出让2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规划指标要求、竞买保证金及出让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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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拍卖起 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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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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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ZP202501 |
中心城区350723-01-G-27地块 |
64867 |
居住用地 |
1.1≤容积率≤1.7 |
≤23% |
≥30% |
70年 |
11410 |
3423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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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ZP202502 |
中心城区350723-01-G-24地块 |
50209 |
居住用地 |
1.1≤容积率≤1.8 |
≤23% |
≥30% |
70年 |
9200 |
2760 |
20 |
一、地块规划条件详见光自然资函〔2025〕73号、光自然资函〔2025〕74号。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法人资格并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在规定的时间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个人不得参加竞买;在本县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或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的企业,不得参与该地块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不设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地块的竞买人数须达到2人以上(含2人),若地块通过资格审查(竞拍)不足2人,将终止本次拍卖活动
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可于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2月7日,到光泽县自然资源局2楼空间用途管制股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六、竞买申请人汇入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7日17时(以资金到达本公告指定帐户为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5年12月8日12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拍卖时间:2025年12月8日15时00分在光泽县洪济路15号(县住建局隔壁)行政服务中心主楼3楼第二开标厅进行。
八、其他需要公告事项:
1.竞买人数须达到2人以上(含2人),若人数不足2人,将终止本次拍卖活动。
2.竞得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50%(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定金,合同定金可抵作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90日内缴清剩余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3.地块受让人在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前应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砂石量评估,编制评估报告,对剩余砂石进行有偿出让,具体程序与我局地矿股联系。
4.未尽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中竞买须知的相关内容。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光泽县217路44号;
联系电话:0599-7924108;
联 系 人:林女士
开户单位:光泽县财政局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泽县支行
账 号:13980101040000424
光泽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18日